gxmei 发表于 2017-3-15 14:14

投诉九命雨猫和Get在交易帖评论价格

投诉九命雨猫和Get在交易帖评论价格
http://www.pen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0007&extra=&page=1

犀飞利大平衡 发表于 2017-3-15 21:42

交易价格不是不能讨论,当超过了一定幅度的时候。
至于是不是超过那个幅度,恐怕又要“公道在人心”了...
另外,“论坛兔子”是不是专门“搞事”的呀。:L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00:58

gxmei 发表于 2017-3-16 10:05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00:58
你这话说的……当与正品差了一到两档的山寨品超过了正品的时候 这么明眼的事情就不需要人心揣摩了 至于搞 ...

首先你要提供这件物件现在真正价值的证据,并不是你主观认为的价值………

gxmei 发表于 2017-3-16 10:12

本帖最后由 gxmei 于 2017-3-16 10:22 编辑

犀飞利大平衡 发表于 2017-3-15 21:42
交易价格不是不能讨论,当超过了一定幅度的时候。
至于是不是超过那个幅度,恐怕又要“公道在人心”了...
...
这些兔子只会拿着鸡毛当令箭,逄人咬几口,扰乱论坛,见我不受摆布,损害到他们的利益,就连几年好友都不放过………

xhuayu 发表于 2017-3-16 10:15

传教士兄何在?这当记录在案的。

犀飞利大平衡 发表于 2017-3-16 10:27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00:58
你这话说的……当与正品差了一到两档的山寨品超过了正品的时候 这么明眼的事情就不需要人心揣摩了 至于搞 ...

我发现我发错了一个表情符号。(应该是捂嘴笑)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11:26

gxmei 发表于 2017-3-16 18:28

本帖最后由 gxmei 于 2017-3-16 18:53 编辑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11:26
既然你也知道谁怀疑谁举证 来啊 既然你都开了投诉了 那就来举证一下你的价格没有偏离50%或者20%啊 举不出 ...
你本来就没赢过好不。你怀疑我价格高是你举证哦………
还有2016-5-22 我在论坛出过一支2280没这支好品的英雄100全包金,你神通广大,自己去查一下………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19:01

gxmei 发表于 2017-3-16 19:07

本帖最后由 gxmei 于 2017-3-16 19:09 编辑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19:01
1、假使你这个交易是真的 那好 2888/2280=126%,超出没有 自己看
2、假使这交易是真的,趁我们没关注的 ...
哈哈,1.你这算法真逗,算术没学好么?
         2.那是你的事了,你是兔子这是你的责任了         3.你是兔子.这也是你的责任了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19:08

gxmei 发表于 2017-3-16 19:14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19:08
要我举证?那简单 这单查不到 所以 这交易不足以为证 可以认为没发生过 不足为证 OVER你有异议吗?

当然有异议,我说有,你怀疑你举证哦,疑点利益归被告,懂不?

gxmei 发表于 2017-3-16 19:14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19:08
要我举证?那简单 这单查不到 所以 这交易不足以为证 可以认为没发生过 不足为证 OVER你有异议吗?

当然有异议,我说有,你怀疑你举证哦,疑点利益归被告,懂不?

gxmei 发表于 2017-3-16 19:43

本帖最后由 gxmei 于 2017-3-16 19:47 编辑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19:01
1、假使你这个交易是真的 那好 2888/2280=126%,超出没有 自己看
2、假使这交易是真的,趁我们没关注的 ...
还有啊,2280的50%是多少啊,会算吗?
不同时候,不同的品相,等于不同的价值,你又算吗?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23:44

gxmei 发表于 2017-3-16 23:49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6 23:44
有异议?没问题啊 那你就举证吧 举证不了 就洗洗睡吧

脑子又出故障了,你怀疑必须是你举证………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7 01:25

沙加 发表于 2017-3-17 09:05

九命雨猫 发表于 2017-3-17 01:25
大致情况我了解了 在评估价格之前 我们先看下这个笔的情况

笔杆有较多颜色不一致部分 说明有明显磨损 ...

如果一定要争个所以然的话,相比而言还是这样的言论比较有意义。就事论事的辩个是非嘛。要是像昨天那样,双方徒耗精力,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两位管理员显然已经来过了,只是觉得还不到最终裁定的时间。

WBMTDY 发表于 2017-3-17 16:35

这个兔猫确实是个爱搬弄是非的主。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投诉九命雨猫和Get在交易帖评论价格

PENBBS第27季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