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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派克51的回忆——维一先生的年代记忆 [打印本页]

作者: johnadams    时间: 2012-2-8 22:04
标题: 派克51的回忆——维一先生的年代记忆
今天去恒隆广场看碟中谍4,候场前逛了五楼的新华书店,无意在书堆里发现了维一先生一本《我在故宫看大门》,随手一翻,一篇名叫《派克金笔》的章节映入眼帘,一读就没有放下,于是买回来抄给大家同乐,完全手打,有错别字莫怪。文中提到的是真空51,配有图,黑白的就不发了。当然,还是要感谢维一先生的妙笔。
                                                               派克金笔   
    我曾经有过一支“派克”牌自来水笔,北京人管自来水笔又叫钢笔。
    如今说起钢笔,已经是太司空见惯的事情,而且或许已经很少有人再用它了,嫌它麻烦。但是在我小的时候,钢笔可是一样了不起的物件。中国人似乎对物质生活的概括能力特别强,每个时代都能举出几件具有标志性的大件东西,代表着人们所向往的幸福生活的目标。在我稍解世事之后就知道那时的标志是四件器物的组合,它们是自行车、手表、收音机和缝纫机,似乎家中有了这四样东西离理想生活就不算太远了。后来还听说过有电视机、录音机、电冰箱之类其他物件的不同搭配顶替上去。另外我听母亲说到过,解放不久,她刚刚来到北京的时候,也曾有过代表幸福生活的四大件,这是指钢笔、皮鞋、暖水瓶和痰盂。由此看来,那个时候不但与知识有关的文具可以占个大件的地位,而且钢笔还是四件之首。现在的人,眼光要比那个时候高远得多,只把汽车、洋房之类挂在嘴边,如果听了我母亲那样的标准,大概都懒得笑话。
    不过我完全相信母亲的话,记得当年我的大表姐在五十年代谈恋爱时,火候差不多了,便将她的男朋友引到我们家里来。表姐从小是由我的外婆照拂大的,当时外婆正住在我们家,表姐认为,事成之前总要把对象带给她老人家看了满意才算数。
    事后表姐问外婆对男朋友的印象如何,外婆挺认真地想了一下说:“嗯,人不错。别看是个军人,还有点文化,我看见他的上衣口袋里还插着一支钢笔哩。”
    表姐听了,急切地分辩道:“看您说到哪里去了,人家正经真是个大学生呢。”
    后来,表姐不小心将外婆的话过给她的对象听。那时候的人行事比现在的人要老实,她的对象一听马上就涨红了脸,一脸坦诚地交代说,这还是在他出门来我家之前,有个同事一再坚持要他在上衣口袋里插上一支钢笔。起先他不愿意,认为多此一举,没想到这么一来,还真给他带来一个“碰头彩”。
    不久,大表姐和她的对象结婚了,紧跟着就是“反右”,表姐夫成了“右派”。他原来在解放军总参所属的一个什么单位里服务,因为他那两句建议军队也要重视知识分子发言的话,就被开除了军籍,下放到山西介休的农村去劳动改造。大表姐二话没说,放下她在部队三○一医院里的工作,跟着新婚的丈夫一道去了山西,而且一去就是二十多年。我想,这是不是多少也有他们谈恋爱的时候,表姐夫上衣口袋里插着的那支钢笔的魅力呢。
    可见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价值观。那个年代虽然知识也是在一天天地走下坡路,越来越不值钱,但民间还是认为有文化无论如何应该算是个优点,不像后来,要么提倡越穷越光荣,三代讨口也成了炫耀的资本;要么摆阔讲排场,一切都看钞票的脸色行事。
    我还记得著名的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当年有个段子,说是可以从上衣口袋里钢笔的多寡判断一个人的文化程度:一支钢笔是小学生,两支钢笔是中学生,三支钢笔是大学生。那么要是插四支钢笔呢?捧哏的郭启儒先生问道。这时候只见侯先生不慌不忙地抖出一个包袱说,要是上衣口袋里插四支钢笔,那准保是修理钢笔的。的确,因为当初钢笔是件大家相当看重的物件,所以也就自然而然生出维修钢笔的职业,这就是钢笔的修理技师。如今的人大概很多没有想到,原先竟然还有这样一门职业。其实我的老街坊鹏起四叔就是一辈子凭这门手艺吃饭,而且生活得还不太坏,可见当初的人是如何的爱惜钢笔,所以修理钢笔的生意才能红火,四叔也才能靠了这门手艺养活起一大家子人。
    四叔没有上过什么学,不识什么字,但修理钢笔的手艺特别精到,自打日本人占领北平的时候他就到修笔铺里学手艺,后来在西单牌楼把口的拐角上自个儿开的钢笔修理铺里修笔。听说他见过许多名牌钢笔,也见过不少有好钢笔的文化人。解放后公私合营,他的铺子被合并到公主坟商场去了。
    四叔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实人,平素你不找他说话,他从不上赶着跟你搭腔。有时候在胡同里碰上了,他顶多满脸堆笑地打个招呼,问声“吃了没有”,然后就连忙走开了。我和四叔后来能多少搭上话,也是因为我的那支“派克”笔。
    那支“派克”钢笔的故事是由母亲在上海时候的老朋友陈先生夫妇引起来的。听说陈先生原先有位朋友,在海外学成之后,响应(请不要使用敏感词)的号召,回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他回国的时候觉得搞社会主义无非就是大家有工做,大家有饭吃,没有考虑到其实最好还是要多攒些钱带回来。回国之后他学的专业在新中国并派不上什么用场,工作自然不好安排,太太又是个好讲排场的人,事事都要用钱,一时周转不灵,手头难免拮据。幸亏他们随身带回不少外洋的东西,可又拉不下面子到寄售行去变卖,就只好在朋友之间出让换钱来维持生活。陈先生有次去这个朋友家,看中了朋友的一套“派克”金笔,一个盒子里面装了两支,一大一小,都还是全新的。他问价,人家要他两百五十块。他嫌贵,可人家又不愿意拆散卖,于是陈先生就跑到我们家里来打商量,问是不是可以与我父亲合买,而且最好是父亲将那支大的买下,他买小的,因为他只是喜欢“派克”的牌子,实在是想收藏一支,并不在意握笔行书的感觉,这样在分摊上,根据笔的大小,他还希望可以再斟酌稍许少付一点。
    那个年代,两百五十块钱可不算是个太小的数目,一个大学毕业生也就是五六十块钱的工资,在父执辈当中每月能挣到两百五十块这个数目的人并不多。如果是平常,父亲大约也很难与陈先生合作一回,可是那次是父亲刚好得到一笔稿费,正在和母亲商量如何派用场。所以陈先生来一提,父亲居然爽快地答应了。
    事后他们是如何分摊买笔的钱,我全然不知道,但是我记得那次陈先生到我家将“派克”笔送来的时候,为了装钢笔的盒子,父亲和陈先生还推让了好久。最后父亲说,既是你只为收藏,那么盒子还是归你。我只是用钢笔来写字,用不到盒子。陈先生见父亲确是当真,自是再三道谢,欢天喜地地告辞了。
    父亲当然也很喜欢这支新来的“派克”笔,几天都爱不释手,说毕竟是“派克”牌的金笔,写起字来圆润得很。后来父亲给我讲我最喜欢听的“福尔摩斯”,还告诉我说,那本侦探书就是用“派克”笔写出来的,以至于我很久都在设想,如若没有“派克”笔,柯南道尔的故事到底会不会同样引人入胜。
    过了不久,似乎“派克”笔出了一点毛病,与父亲在文字上有些交往的邻居徐伯伯知道了就说,这样好的钢笔万万不要找不知深浅的人修理,一定要找个妥靠的师傅才行。父亲听了也以为然,因为父亲原先就知道四叔是位有经验的修笔师傅,尽管平素他与四叔也就是个点头之交,并不太过话,但是这次父亲还是冒昧地带着我,拜访了一趟四叔,向他讨教用笔的经验。没有不透风的墙,等我们跨进四叔家的门,说明来意,四叔居然早就知道父亲新近得了一支派克金笔。等父亲将笔交在四叔手中,四叔就从他的抽屉里掏出来一块天鹅绒布,小心翼翼地在桌上铺开,然后将笔放在上面,随口问起父亲钢笔有什么毛病。父亲告诉四叔,其实毛病也不大,就是吸水不足,每次灌水写不了多少字就没有墨水了。四叔一面听,若有所思地不住点头,就像郎中问诊一样,一面娴熟地随手将钢笔上的构件一一旋转拆卸开来,有如庖丁解牛,一忽儿的工夫,一支钢笔已经变成了一堆精致的小零件。
    听罢父亲的话,四叔在灯光下仔细端详钢笔储存墨水的笔囊,然后胸有成竹地说,我看笔没有什么大毛病,其实是您灌的墨水大概不行,另外您也没有经常清洗笔囊和笔槽,沉淀太多,时间久了,把走墨水的路堵塞住了,我给您清洗清洗就成。四叔说着,就捏起笔囊将钢笔浸在一杯水中,手指一收一放,果然原来还是清水的杯中马上污浊不堪,隐隐约约地还可以在杯底看到不少渣子。
    清洗完毕,四叔将钢笔的各个部件又一一装好,用垫在笔下的天鹅绒布用力将笔杆与笔帽擦了一回,派克笔更显得锃光瓦亮。然后四叔从桌角拖过一个墨水瓶,一面将笔尖插进去灌墨水,一面嘱咐父亲说,好马配好鞍,好笔就要用好墨水,您最好就用这种“鸵鸟”牌的蓝黑墨水,其他的都不行。父亲这时恍然大悟,连声说,原来里面还有这样的道理。
    灌好墨水,四叔又从桌子的抽屉里小心地拿出一个封皮已经包了好几层的小本子,不慌不忙地抬起眼笑着对父亲说,您今天到我这儿来也算是赏我一个面子,麻烦请您在这上边给我写几个字。说罢就将小本子和钢笔一起推到父亲的面前。
    起先父亲还不明白四叔是何用意,有些踌躇,随手打开四叔递过来的本子翻看。看了几页,不禁将本子凑近了许多,有些吃惊地说,唉呀,你竟然收集了不少字迹,有的还真是些名人呢。
    四叔笑笑说,这些都是过去我的那些主顾给写的。修好笔,顾客大凡都得试试,我就趁势弄了这么个本子,让人家随便给写两个字,虽说人家写的是什么,又有个什么讲究,我也不懂,但总归算是个念想。不过原先在西单把口,过来过往的净有些文化人,他们来我这儿修笔,给我写的虽说瞧不懂,但是我看得出来是两笔好字,如今搬到公主坟的商场去,在个旮旯里给人修笔,逛商场的大都不是这路人,所以我这个小本一直也就不带去了。说着说着,四叔似乎有些意兴阑珊的样子。
    父亲听明白了,就爽快地在四叔的小本子上写了些什么,如今当然我对此全都记不得了,但是我依然记得四叔在看完父亲写好之后满意的笑容。事毕,四叔似乎又记起了什么,从父亲手中讨回来钢笔,拿出一面放大镜,把笔尖对着灯光看了许久,然后回头对父亲说,您大概是有写毛笔字的功夫,我发现写惯毛笔字的人都容易这样,写字有点太用劲,现在笔尖磨得狠了些,等再过一段,我给您点点儿金才好。父亲听了连忙谢了四叔的好意。
    之后,四叔又跟父亲理论起他见过的派克笔来了。这时候,平常言语不多的四叔像是换了个人,嘴里的话音不断,父亲都很难插嘴,只是笑着望着四叔。四叔神采也飞扬了起来,说到过去哪个痛贬时政的报纸主笔用的是派克笔,哪个写京派小说在报上连载的文人用的也是派克笔。他们的笔谁的最好,谁的又差一些,以及后来这些人物的沉浮,这些派克笔的下落等等,他都记得起来。四叔还翻开他的那个小本子,一一检出该人的字迹,以证明他此言不虚。听他说起这些旧事,我觉得平素在胡同里并不起眼的四叔俨然成了一个能够细数前朝掌故的学问家。听完四叔意犹未尽地说罢这许多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我们就告辞出来。一路上父亲都在感慨:人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今天算是见识了。
    记得后来不久,四叔果然向父亲讨去派克笔将笔尖点了金,送回来的时候还说,上次他就注意了父亲用笔的角度,所以还特别在加工的时候格外关注了。父亲给他工钱,他执意不收,后来父亲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还了四叔这个人情我就记不得了。不过从此之后,我和四叔来往得也就勤了,而且特别愿意听他讲他们那一行里面的故事。
    几年过后,我考上中学,这个学校在京城里算是过得去的,父亲知道了似乎比我还高兴,居然将他的那支派克金笔送给了我作为奖励。我把消息告诉了四叔,四叔也显得很高兴,说我是他见过使派克金笔年纪最小的人。他并且嘱咐我,今后我的派克笔出了毛病一定只交给他修理,说是现在的人不懂行,好笔也会让他们给修坏了。再说,派克笔如今也是越来越不多见了,坏一支就少一支,说话时那种黯然神色,就像是说起旧友的凋零。
    但是没有多久,我就干了件使四叔伤心的蠢事:我把父亲送给我的派克笔弄丢了。
    原因是我家只有我一个孩子,所以我的衣服很紧缺。听了我这话的人,如果没有切身体会是不会懂得其中道理的。那个时候,买纺织品都需要有布票。家中有几个孩子的家庭,大孩子的衣服穿不下了,传给下一个穿,几个孩子的布票加起来总可以每年轮换做套新衣服,可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虽说经济负担轻一些,但要等布票攒足了才能做件新衣服,其实反倒更困难。
    于是,即使好不容易攒够了布票给我做套新衣服,母亲却舍不得买新布做我的衣兜,总是用从旧衣裳上拆下来的旧布凑合。裁缝铺的师傅嫌麻烦,当然不乐意,但缠不过母亲,只好将就着用。这样的新衣服,旁人看不出,可是我心里明白,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口袋,因为已经是从破衣服上挖下来的残余部分,没有几天准会磨破,一不小心就会将装在里面的东西悉数丢光。
    那天就是下午在学校做完作业,忙着去操场踢球,随手将钢笔塞进裤口袋,等我回到家才发现,父亲刚刚送给我不久的派克笔从裤口袋的破口处掉了出去。第二天早上我连忙赶到学校,在操场上走了十几个来回也没有发现我的派克笔,只好晚上等父亲回来哭丧着脸告诉了他。
    父亲听了却没有说什么,说是既然丢了也就说明没有这个缘分,还是去用你原来的钢笔吧。那是一支普通的铱金笔,不过对我来说,用时感觉不出有多少差别,只是觉得辜负了父亲原先的一番好意。
    反倒是几天之后见到四叔,他向我问起派克笔,我照实说了这桩倒霉事,他跳脚大声埋怨起我来,说是怎么可以将派克笔丢掉了呢,四叔甚至觉得,我的父母居然允许我将派克笔带到学校去都是
    太掉以轻心了。说着还双手插腰,脑袋大不以为然地晃来晃去。接着他将我引到他的房间里,嘴里还一直不住地念叨“坏一支就少一支,丢一支就少一支”这样的话。说罢又拿出上次他给父亲和我看过的那个小本子,翻到父亲曾经用派克笔写下几行字的那一页,郑重其事地对我说:“你给写上,这支笔让你给弄丢了!”看得出,四叔眼睛里分明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从那以后,我一直记得这个教训,从不用什么贵重的钢笔,真是觉得自己没有那个福分,恐怕暴殄天物。许多年以后,在台湾与我们断绝音信几十年的大表哥得知我还算好学上进,于是送了一盒也是两支一套的瑞士名笔给我。我在笔店里看过,知道那不是我这样的人应该用的,所以一直收在柜子里。直到现在我还是对裤兜的质量格外用心,每次裤子穿上身,我总是要首先摸摸裤子口袋有没有破孔。好在如今时代前进了,裤兜用的都是新布,一般不会在裤子穿烂之前坏掉,所以我还比较放心。
    上次从波士顿回北京,见到儿时的邻居同伴国栋,四叔是他家长房的亲堂叔,于是我就问起四叔的境况。从他的嘴里得知四叔早就退休了,人老了,话反倒比年轻的时候多,总是说些“点金”、“磨尖”之类修理钢笔的行话,要不就是说起他当年见到过的文化人。然而做小辈的里头没有人知道他说起的那些旧人,也没有人听得懂他说起的那些旧事,于是也就没有人耐烦听他多说。可他没事总还是一个人坐在当街门口,嘟嘟囔囔地自言自语。
    我听了之后就跟国栋说,其实我倒愿意见四叔一面,再听听他对派克金笔的见解,再听听他对那个年代的记忆。
    因为记得那个年代,并且愿意说起那个年代的人毕竟已经不多了。
作者: johnadams    时间: 2012-2-8 22:12
沙发自坐
作者: zhuzhukare    时间: 2012-2-8 22:13
先抢再看
作者: zhuzhukare    时间: 2012-2-8 22:25
好文章  楼主辛苦了
作者: 阿尼帕米    时间: 2012-2-8 22:29
好文章,历史味很重。拜读了
作者: wccall    时间: 2012-2-8 22:45
不错,有点味儿哈哈
作者: ddt64    时间: 2012-2-8 22:58
很有感触!情怀
作者: Hennessy    时间: 2012-2-8 23:30
辛苦了!片段在哪儿见过。
可以理解楼主一看就不舍得走
作者: 樱木花道    时间: 2012-2-9 01:34
文章写的太好了,感动
作者: 变脸    时间: 2012-2-9 02:33
好文笔~小时候也曾糟蹋过笔哈哈........
作者: qw007    时间: 2012-2-9 03:02
拜读ING
作者: chlogan    时间: 2012-2-9 08:47
好文章啊,拜读了。
作者: 钢笔控    时间: 2012-2-9 09:31
顶楼主,顶派克
作者: pneil    时间: 2012-2-9 09:48
好文,透着淡淡的忧伤。
作者: 龙尔    时间: 2012-2-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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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游子意    时间: 2012-2-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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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越凌晴霄    时间: 2012-2-9 14:00
楼主辛苦,好文章。
作者: weixian    时间: 2012-2-9 14:08
好文章,静下心来拜读了一下,现在的世界太浮躁了
作者: as848    时间: 2012-2-9 19:42
点金圣手
作者: 参禅    时间: 2012-2-9 19:52
一个时代,一去不返了
作者: aska81412770    时间: 2012-2-9 21:01
哎!没别的!只有感叹了!
作者: aska81412770    时间: 2012-2-9 21:02
说起来!论坛里的人都算是知音啊!不好找啊!
作者: 翰墨飘香    时间: 2012-2-9 21:21
白天一直没得空看,现在终于读完了。
好文章啊,如同喝了一盏清茶,清新爽口~
作者: 三十流氓    时间: 2012-2-9 21:32
好文,辛苦樓主耐心打字。
作者: kwk2011    时间: 2012-2-9 21:48
这样的文章很喜欢,咀嚼不尽
作者: wzkwyqj    时间: 2012-2-9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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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ledu    时间: 2012-2-9 21:58
静心拜读,好文章!帮顶,愿论坛上的笔友都能来读一读
作者: 七公子    时间: 2012-2-9 22:25
好文章,谢谢楼主分享…………楼主辛苦了
作者: 阿尼帕米    时间: 2012-2-9 22:28
再次膜拜一下下
作者: 小丑皇    时间: 2012-2-9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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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UDOR    时间: 2012-2-9 22:57
舒服看得。楼主辛苦了。
作者: zf32323380    时间: 2012-2-9 23:03
写的太好了 楼主不介意我收藏这篇文章吧
作者: 羽暘    时间: 2012-2-9 23:37
善!使我想起了中学时被我不小心掉到地上摔坏了的100,那是父亲奖励我硬笔书法获奖才买的。。。
作者: johnadams    时间: 2012-2-9 23:38
小弟初入笔坛,有好多东西要学,有机会还要多向诸位前辈学习啊。大家能喜欢我自然高兴了。在此还要重申一下,文章摘自维一先生的《我在故宫看大门》,小弟只是起一个搭桥的作用。
作者: 汪海峰    时间: 2012-2-10 10:30
**  **   淡淡的忧伤
作者: suzimo    时间: 2012-2-10 10:43
好文章  楼主辛苦了
作者: chamferq    时间: 2012-2-10 11:09
这便是国人的派克情怀了
作者: 汪海峰    时间: 2012-2-10 13:27
又看了一遍  好文   起了买只51副刻的心了
作者: ama1013    时间: 2012-2-10 13:45
文章令人感动!
作者: zengba    时间: 2012-2-10 14:49
拜读了,想要一支51
作者: 苗谦    时间: 2012-2-10 14:58
派克现在辜负了中国人。
作者: foolhorse    时间: 2012-2-10 15:37
一段历史,一个社会的缩影
作者: 醉虾    时间: 2012-2-10 16:06
好文章,拜读了!
作者: 达拉内尔先知    时间: 2012-2-10 19:12
好文章,幸好小时候我是没有什么名牌笔
作者: 方汀    时间: 2012-2-10 21:05
好文章,欣赏了。谢谢。
作者: jdcm    时间: 2012-2-10 22:58
好文章!楼主辛苦了
作者: xiaoxuesd    时间: 2012-2-12 17:23
四叔安在?
作者: 旧王孙    时间: 2012-2-12 19:30
这篇文章原来网上有,是二闲堂网站站长维一写的,印象中原来收录在网站的“域外**录”分目下,现在没有了,估计是涉及到出书后的版权问题。这个网站好像国内不能上,因为关于反 右问题谈得很多
作者: 旧王孙    时间: 2012-2-12 19:30
这篇文章原来网上有,是二 闲 堂 网 站 站 长维一写的,印象中原来收录在网 站的“域外**录”分目下,现在没有了,估计是涉及到出书后的版 权问题。这个网 站好像国内不能上,因为关于反 右问题谈得很多
作者: 阴月琴百合折    时间: 2012-2-12 20:13
好湿好湿
作者: lawscott    时间: 2012-2-12 20:49
看完了,楼主太辛苦了。
作者: 云雾山主人    时间: 2012-2-12 22:06
对钢笔的一份虔诚的心!
作者: 回首寒暄1912    时间: 2012-2-12 22:16
拜读了,楼主也用心了~
作者: benben    时间: 2012-2-13 14:48
手打的不容易,要赞一个
作者: Lixi    时间: 2012-2-13 16:25
51又加上一分
作者: 大大笨牛    时间: 2012-2-13 18:37
所以说一支老钢笔真的是过去的奢侈品喽!哪像现在啊。。。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12-2-13 18:46
好文
看了舒心~~
作者: listenfm    时间: 2012-2-15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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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wen    时间: 2012-2-15 09:33
读完此文 整个人的内心一下子平静了很多 不再那么浮躁
感谢楼主
作者: yawen    时间: 2012-2-15 09:33
读完此文 整个人的内心一下子平静了很多 不再那么浮躁
感谢楼主
作者: izod    时间: 2012-2-15 13:26
我看楼主就是一文化人,这么点事儿能写得这么引人入胜,非常不易啊。
作者: Michelle_ZYT    时间: 2012-2-15 18:53
好文!说的是51?  51实用,把玩也舒服,经常摸握树脂的温润~~
作者: 137888a4    时间: 2012-2-15 20:23
呵呵,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
作者: asz001    时间: 2012-2-16 08:58
谢谢分享!看完了。回忆良久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12-2-16 10:30
51好笔啊~~~
作者: 龙虾    时间: 2012-2-17 09:16
写的太好了,有生活。
作者: lagulia    时间: 2012-2-17 13:20
学习了。。
作者: xiu    时间: 2012-2-17 17:28
用心工作,用心做一件事。
作者: 沿海    时间: 2012-2-17 22:55
好文!喜欢
作者: my6024    时间: 2012-2-19 10:37
大家就是大家,随便一个事都能信手拈来,洋洋洒洒的一大篇,且让人欲罢不能,信服口服外加佩服
作者: wfzh20    时间: 2012-2-21 15:04
这篇文章写得十分朴实,我仔仔细细的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写得非常有味道,是篇好文
作者: liuhonglicn    时间: 2012-2-25 21:11
好文章,读后颇有感触。现在用钢笔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浮躁的社会需要一点宁静的感觉。
作者: yantaia8    时间: 2012-2-26 09:38
先顶再看  。。。
作者: yantaia8    时间: 2012-2-26 13:17
仔细看完,很有感慨啊
作者: bovn    时间: 2012-2-26 13:54
那个年代的钢笔,拜读了。
作者: bovn    时间: 2012-2-26 13:56
那个年代的钢笔,拜读了。
作者: 努努    时间: 2012-2-27 17:22
觉得有点心酸啊
作者: 唐伯豹    时间: 2012-2-27 18:35
楼主辛苦了
作者: waterman3726    时间: 2012-2-27 19:01
很感动!略伤感,钢笔正在渐渐隐退。。
作者: combat    时间: 2012-2-27 19:24
很感动, 加油
作者: wangduanyang    时间: 2012-2-27 19:48
写的很好很感人
作者: 0Lucifer0    时间: 2012-2-28 14:38
手机看帖看了好久,好文章
作者: 星火燎原    时间: 2012-2-28 19:41
一段历史,一种情结,愿更多的人爱钢笔
作者: lifengyu0805    时间: 2012-2-28 21:08
有点伤感
作者: shake    时间: 2012-2-28 21:59
好文章
作者: 老石    时间: 2012-2-28 22:24
一支笔引出一段岁月看到了人与人当年的真实感情的流露感慨万分不过咱的坛子里也不乏儒雅之士楼主辛苦了
作者: johnadams    时间: 2012-2-29 18:52
五一啊,鸡尾一只金尖616先解解馋,有空买一只才好。鸡尾过程日后开帖上图
作者: jianjianlu    时间: 2012-3-18 21:05
感伤啊!好文。
作者: 博云    时间: 2012-3-19 11:03
好文章啊
作者: 雾雨    时间: 2012-3-19 18:49
转身就去卓越订了书,多谢LZ分享~
作者: 安安鱼    时间: 2012-3-20 09:22
原来那时候一支派克就要2个多月工资了
那么现在一支笔几千块也符合行情的了
作者: 如刀    时间: 2012-3-20 23:28
认真的看完了
作者: jinzhou_cn    时间: 2012-3-21 12:43
感人!
作者: yishuixianglin    时间: 2012-3-22 17:34
就冲着这篇的文章!书买定了!我觉得。。龙版应该也弄一个征文活动!然后集结成册,大家每人一本的翻看啊。。。。讲诉自己钢笔情怀!咋样啊?
作者: 阿拉丁    时间: 2012-3-23 10:48
不错 不错
作者: yangoryx    时间: 2012-3-23 20:35
小时候没糟蹋过一只






只是一把
作者: dd972002    时间: 2012-3-23 22:56
好文章  楼主辛苦
作者: firsung    时间: 2012-3-24 09:42
好文章 拜读了  娓娓道来意味深长
作者: anothermine    时间: 2012-3-24 10:31
好长的文,先顶了慢慢看
作者: 青界    时间: 2012-3-24 11:39
好文!浮出来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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