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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拍卖出价后的效果的个人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翠管    时间: 2012-2-16 15:53
标题: 关于拍卖出价后的效果的个人看法
下午把新民503的款汇了,首先要感谢发标笔友的割爱!

本人入笔主要为了日用,但又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二手笔,所以这种库存级别的笔最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其实我也知道这个价格可能高了点,但是既然已经喊出了价格,就要接受。完全民事行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只要不是为了投资赚钱的话,再贵也不能算亏,是不是?

从合同法角度而言,发标等于是邀约,投标等于是承诺,邀约与承诺都达到对方的话,就是一个受法律约束的合同,都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因为价格高了而不履行合约。这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谢谢各位笔友的关心和支持!

澳门笔友赵栋林敬上
作者: 汉家正统    时间: 2012-2-16 15:55
诚信为本赞一个
作者: D-PRO    时间: 2012-2-16 16:02
不是还没截标么?虽然精神可嘉,但是还不算有效价
作者: ibmapple    时间: 2012-2-16 16:03
契约精神要遵守
作者: 翠管    时间: 2012-2-16 16:07
D-PPRO兄说得极是,再有出价高者,我也学习楼主的精神,保证割爱,绝不犹豫!运费我贴!只要有继续叫价的,我绝不让楼主难做!
作者: 翠管    时间: 2012-2-16 16:08
而且我保证在截标日子前绝对不用、不试、不拆此笔,保证原样不破坏标的物的原貌。谢谢!
作者: 泡...    时间: 2012-2-16 16:23
顶一下这种精神!
作者: Get    时间: 2012-2-16 16:31
那时走眼拍了个山寨盘子,沒付钱发现是山寨货,结果还是把钱给了....杯具
作者: 很近    时间: 2012-2-16 16:32
笔坛的这个拍卖管理的很好,秩序井然。
作者: D-PRO    时间: 2012-2-16 17:09
拍得心头好就行,天平在你心,三两闲语随风去
作者: 翠管    时间: 2012-2-16 19:19
今天累了,晚上就不上网了,希望明天能收到几支笔中的一两支。从明天开始尝试着用用国笔,品味历史沉淀下的那种霉香味。
作者: Cbsil    时间: 2012-2-16 23:01
工程招投标呀  lz  有学这个的吧
作者: 翠管    时间: 2012-2-17 10:34
学了几天法律而已,所以有时候说话有点职业病,法言法语让您见笑了。
作者: 3232    时间: 2012-2-17 19:31
顶楼主,价格是次要的,最主要是喜欢
作者: 苗谦    时间: 2012-2-18 08:27
这个应该加入论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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