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论坛

标题: 与笔友axiajing交易英雄200A的那点事 [打印本页]

作者: Polarbear    时间: 2012-4-1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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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泡...    时间: 2012-4-13 21:17
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一切都以tb拍下为准
作者: 泡...    时间: 2012-4-13 21:19
审(河蟹)核了。。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论坛规则一向是以t(河蟹)b拍下为准的
作者: Hennessy    时间: 2012-4-13 21:22
这个怎么说呢,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交易意向了,那么我觉得PM地址的卖家有必要保留一下吧,别人拍下的话核实一下ID就行了,如果不是的话说明一下理由,对方应该也可以理解。交易的卖家也是可以主动关闭掉的(甚至是付款了的),就算被投诉只要有理由的话也不会被怎么样。
作者: 古柯    时间: 2012-4-13 21:35
围观。。。
等待老鸟解说
作者: pll1    时间: 2012-4-13 21:45
在论坛出的笔,再贴出链接的时候,最好在连接标题中注明**笔友专拍。这样即使被第三者拍下,也好解释。
有的人,喜欢在看到大白菜后立即到**上刷新抢购。
作者: lagushan    时间: 2012-4-1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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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加入笔友    时间: 2012-4-1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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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gushan    时间: 2012-4-13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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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gushan    时间: 2012-4-13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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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tttt    时间: 2012-4-13 22:22
拍下关闭不就好了,LZ看卖家这么白的样子就不要计较了。
作者: pll1    时间: 2012-4-13 23:20
事实上,我是跟帖起哄的。前半个月已经收了6K的笔了,所以找个相对便宜的乱灌水。

现实看机那第一个定下 ...
lagushan 发表于 2012-4-13 22:13



    是这样啊。那算我刚才没说。
作者: Polarbear    时间: 2012-4-13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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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larbear    时间: 2012-4-14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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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helle_ZYT    时间: 2012-4-14 00:52
确实,在做链接时就应该注明【论坛专拍】之类的字样,卖家应该第一个买家保留一段时间,提前说明,之后再考虑出给其他笔友。改变主意也应该说清理由与买家达成一致才行呀
作者: hiliu000    时间: 2012-4-14 00:56
能做的都做了。LZ就此算了吧。
作者: Panzer_CJN    时间: 2012-4-14 01:56
看起来就是纯属意外啊,反正就是一只量产笔,楼主没必要那么纠结啊~
作者: Polarbear    时间: 2012-4-14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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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巧的鼻子    时间: 2012-4-14 04:44
凡事得有个规矩,坛子里成交后其它的都是借口,不在乎信誉的话也无所谓。
作者: ttttt    时间: 2012-4-14 06:04
本帖最后由 ttttt 于 2012-4-14 06:09 编辑

好像坛子里没有规定必须出给第一定下的笔友,只是大家大多都这样做,这只是个道德层面的信誉问题。

而且卖家也应该有选择买家的权力。你可以不满和出离愤怒,但是好像没啥道理可讲。

另,我只是就事论事,说错还请LZ见谅。

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就下决心以后不要和他交易。。。

作者: 单宁酸卡    时间: 2012-4-14 08:34
120块钱,看清楚几个人的品性,还是值得的~~~
作者: ILIKEYOU    时间: 2012-4-14 09:35
卖家处理问题的确有些匆忙,可能担心笔迟迟出不了,或不懂交易规则,或其他原因,是有些不合情理,请LZ息怒,多多理解宽恕他人,买家多出鸽子,卖家偶尔也出了鸽子,望楼主不为一只白菜笔而伤了和气,坏了性情,乱了内心的平静。大家都是笔友,同时大家也都是有缺点的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Bible》有话说:人若有智慧就不轻易发怒,宽恕别人的过失就是自己的荣耀。我们愿意别人怎样待我们,我们也要怎样待别人。孔子从被动反面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耶稣从主动正面说:己所欲之,施于人(我们愿意别人怎样待我们,我们也要怎样待别人)。
作者: ficg    时间: 2012-4-14 11:39
猫版说过以淘&宝定下为准,不过一般是在帖子中公布了淘&宝链接的情况下。
在帖子中定下,专门给买家做的链接,已经是定向的了。强拍那位的其实和偷抢没有区别了。
作者: 消失在远方    时间: 2012-4-14 13:27
还是坚持论坛的规则。
如果卖家有限制,例如选择买家的话另当别论。
若这样,以后都这样的话,就会乱了,
一般我都会专门做个链接,并且说明 :“私自拍下无效”为的就是防止不是定下的笔友拍去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这里,卖家处理事情我觉得有些仓促。
另外,买家消消气就好了,都是冲笔来的,过去了就过去了,呵呵。
作者: like70    时间: 2012-4-14 14:25
这个我还真没有怎么认真研究过论坛规则,不过自打我进论坛以来,自己亲身经历和看到的都是出给第一位喊定下的笔友。不过根据前面的情况来说,卖家是在联系买家的同时又跟另外一位笔友联系,干了个一女嫁二夫的事,确实有点说不过去了。我个人是认为卖家做的不对。
楼主也别计较这个了,一百多块钱的东西,200A也不少见。这个估计论坛大佬也给不了你什么说法。
作者: miisaoo    时间: 2012-4-14 15:27
回复 3# 泡...


    话说,你为什么前几天不出903~~~~~我已经入900,现在没钱入903了~~
作者: 名笔屋    时间: 2012-4-14 15:49
个人觉得应该按照坛里规则交易。
笔友是以笔会友。
作者: ilikehome    时间: 2012-4-14 16:12
本坛向来给予卖家选择买家的权利。
置顶也说了,以套保付款为准。
第一定下不算数的。
作者: 泡...    时间: 2012-4-14 17:30
回复 27# miisaoo

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作者: Polarbear    时间: 2012-4-1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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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sytc    时间: 2012-4-14 19:38
关注一下
作者: lagushan    时间: 2012-4-14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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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fy    时间: 2012-4-14 21:00
个人认为是卖家的问题。
虽然可以说不违法不违规,但做人要有原则。
作者: xian199497    时间: 2012-4-14 23:04
看来最近抢拍的很多啊同病相怜
作者: vyings    时间: 2012-4-14 23:55
卖家刚满月就被打趴下了
作者: canono    时间: 2012-4-15 09:24
这买家不是之前叫嚣着定下的为准么
作者: ilikehome    时间: 2012-4-15 12:47
虽然俺因为懒,从来没卖过东西,但是个人还是认为,卖家没什么问题。
卖家联系多个买家也正常,除非正式付款完,否者不能确定哪个买家是否会最终买下。
作者: 棋子    时间: 2012-4-15 16:43
本帖最后由 棋子 于 2012-4-15 16:45 编辑

我赞同消失的远方的观点,不过也劝楼主消消气,算了吧。
笔友出笔时,若数量少,应先以跟帖为主,联系过后再放出链接,尽量避免误拍。
都心平气和一些,不要上纲上线,伤了和气。
作者: lp.1228    时间: 2012-4-16 14:59
其实我是有点不明白的,从短消息记录上看,前两条卖家发了两遍链接给楼主,但是第三条楼主还在要链接,我想知道,楼主在发4-11-21:24那条短消息的时候是没有看到前面的链接还是看到了前面的链接但是已经被拍下了?如果在21:24分时已经看到了连接并且链接已经被别人拍下了的话,楼主为什么不在21:24这个短消息里就告诉卖家连接已被别人拍下?
作者: lp.1228    时间: 2012-4-16 15:03
回复 11# ttttt


    这位兄好,我要替楼主说句话,如果东西已经拍下并且付款了,卖家是不可以单方面关闭交易的。如果没有只是拍下没有付款,那么卖家可以关闭交易。我实在出售个人闲置那里放东西,可能正是的店铺卖家权力大些?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不是针对兄的,只是说说这个事情,兄勿怪
作者: qwwqqw    时间: 2012-4-17 22:11
一般来说,卖家会在贴子中注明“以跟帖定下为准”或"以淘宝拍下为准”。没有注明的,大多数笔友约定俗成习惯以定下为准(链接公布在帖子里的例外)但坛里还有一个“卖家有权选择买家”的说法,所以楼主消消气算了吧,也不必太认真。进坛子里以笔会友,借老猫一句话“一切拼rp"好了。
作者: mike54007    时间: 2012-4-28 16:24
按照论坛的惯例,应该是先出给第一位喊定下的笔友,就算TB被人拍下并付款,解释下也能取消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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