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论坛

标题: 建议取消QQ登录功能 [打印本页]

作者: 橘子猫妖    时间: 2014-4-9 12: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ymdfh    时间: 2014-4-9 15:25
附议,以前大大们对论坛的定位就是“小众花园”形式的,贵精不贵多。现在论坛在一大波“新人”的聚集下,已经有跟帖吧同质化的倾向。私以为应该正本清源,让贴吧的归帖吧,论坛的归论坛。

私以为回复到审核制还不够,最好能实现邀请准入制度。

拙见供参

作者: 泡...    时间: 2014-4-9 15:59
赞同。。
点赞!{:soso_e113:}
作者: SKphoenixky    时间: 2014-4-9 16:23
附议,这段时间小学生太多了,带来了太多没价值的东西。
作者: armonico    时间: 2014-4-9 19:19
hymdfh 发表于 2014-4-9 15:25
附议,以前大大们对论坛的定位就是“小众花园”形式的,贵精不贵多。现在论坛在一大波“新人”的聚集下,已 ...

考核制度才是正道

作者: stevenjou    时间: 2014-4-9 20:06
一上来就教大家怎么用钢笔…………
作者: 橘子猫妖    时间: 2014-4-10 08: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ymdfh    时间: 2014-4-10 09:16
armonico 发表于 2014-4-9 19:19  考核制度才是正道

想必兄定有腹稿于胸,区区愿闻其详~
作者: hymdfh    时间: 2014-4-10 09:16
橘子猫妖 发表于 2014-4-10 08:21  那个帖子太奇葩了……

还有那教认字的…
作者: St☆Tank    时间: 2014-4-10 11:02
那我最近赶紧设置一个密码先、、、、、、
作者: rainydayz    时间: 2014-4-10 12:03
对顶楼几位兄弟的意见,个人感觉可以对新注册ID,采取600小时(25天)内只能看帖不能发帖的模式。。。
作者: 橘子猫妖    时间: 2014-4-10 12: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rmonico    时间: 2014-4-10 16:42
hymdfh 发表于 2014-4-10 09:16
想必兄定有腹稿于胸,区区愿闻其详~

没有。。。看来还是脑残贴一律封号比较方便

作者: 复刻版幽灵    时间: 2014-4-10 18:42
我觉得注册时应该做一份试卷——十几道题的样子,包括基础知识和版规;全对方可注册~~
作者: tommycai    时间: 2014-4-17 00:46
复刻版幽灵 发表于 2014-4-10 18:42
我觉得注册时应该做一份试卷——十几道题的样子,包括基础知识和版规;全对方可注册~~

太麻烦了,如果没有标准答案还要人工审核
我提议用页面浏览量来划分,可能会好一点,不知道有没有可行性
作者: canal    时间: 2014-4-18 01:48
本帖最后由 canal 于 2014-4-18 01:49 编辑

可否:
公推一些老笔友(不是看注册时间来判断的),或者获得一定数量勋章的ID,可以代行直接删帖的职责,对于不搜老帖的伸手党实行删ID并PM版主的方式;对于发错区的ID建议直接删掉ID(规矩都不看就别来了吧)。有点类似分区版主吧,让他们必须提高自己的ID安全登陆等级。
作者: ilikehome    时间: 2014-4-18 09:52
stevenjou 发表于 2014-4-9 20:06
一上来就教大家怎么用钢笔…………

{:soso_e144:}  俺已完全进入平心静气潜水看热闹模式,那个帖子还是差点把我呛死。

作者: xiehanchi    时间: 2014-5-1 11:26
附议,最近脑残贴和伸手党特多,应该对此加以限制。个人认为取消QQ登录不妨是个好方法。
作者: mnbvcxzhyl    时间: 2014-5-1 16:54
复刻版幽灵 发表于 2014-4-10 18:42
我觉得注册时应该做一份试卷——十几道题的样子,包括基础知识和版规;全对方可注册~~

兄别忘了还有无所不知的百度大神啊{:soso_e140:}

作者: Thanidy    时间: 2014-5-1 18:48
但是很多笔友。。密码都忘了。。都是QQ登陆的。。取消QQ登陆。。就。。。就那啥了。。
作者: Delgadozhang    时间: 2014-5-5 08:03
的确,翻看旧帖时多精华妙帖,而近几年的讨论区版块鲜有精华,充斥了很多浮躁的笔友不顾质量随意发帖
作者: 柳成溪    时间: 2014-5-7 14:35
新人限制发帖和回复,这样可以少闹心很多。
作者: 橘子猫妖    时间: 2014-5-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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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成溪    时间: 2014-5-7 15:59
橘子猫妖 发表于 2014-5-7 15:49
恩……对于有些很猛的新人,似乎也是不公平的……有的新人比我们这些所谓的“老人”玩的High太多……

这些人毕竟是少数,能玩high的肯定不在乎多等等,您说呢?
作者: 橘子猫妖    时间: 2014-5-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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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成溪    时间: 2014-5-7 16:19
橘子猫妖 发表于 2014-5-7 16:09
这个…我就不知道啦…嗯叫做什么来着的…子非鱼焉知鱼之乐blablabla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相当鱼要先学游泳,嘿嘿。{:soso_e113:}
作者: 橘子猫妖    时间: 2014-5-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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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成溪    时间: 2014-5-7 16:23
橘子猫妖 发表于 2014-5-7 16:19
木有池子……木有钱……

那也不能当木鱼,没事儿咣咣响啊?!!!
作者: 橘子猫妖    时间: 2014-5-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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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少年与梦o    时间: 2014-5-24 12:34
hymdfh 发表于 2014-4-9 15:25
附议,以前大大们对论坛的定位就是“小众花园”形式的,贵精不贵多。现在论坛在一大波“新人”的聚集下,已 ...

这个样子不成了“世袭制” 假如你在当初入笔坛时没有认识人 你就进不来了么?还会有今天的你在这里发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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