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发在这里合适吗?如不符规则,任由版主处理。 发一下,只想听听这里朋友的看法,我和此卖家分别有 ... yywei 发表于 2010-2-3 19:50
这充分说明了一点,卖笔时应该写上:请对笔和卖家了解充分后再下单。 tyhtyh 发表于 2010-2-3 20:05
“卖家有选择买主的权利” 我觉得这一条在坛子里是比较实用的 所以 楼主消消火吧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0:09
这个……楼主冷静 太斤斤计较在这里混不开的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0:04
我今天也遇到一个买家 问我一款笔 用taobao价格和我论坛特价出的价格比较------我说论坛我赚了20块, 1600 ... ckblue 发表于 2010-2-3 20:22
卖家有定价权,买家有选择权。LZ可以不买吗。送笔?卖家有说买一送一了吗?卖家在不事先声明的情况下送笔给 ... 何威利 发表于 2010-2-3 20:26
法律呀,记住买卖是人之间的事。不发货是卖家不对。但是卖家可以退钱的前提下,取消交易也是可以的,因为买 ... 何威利 发表于 2010-2-3 20:33
楼主 你的申诉理由也太……那个了 法律归法律 但是 恕我外行 似乎没有要求一个要买 另一个必须要卖的规定 否 ...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0:35
那就举澳大利亚铁矿的例子 和那个小屁公司 合同也签了 中国几十亿也投进去了 最后说不卖了 和力拓也是如此 ...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0:49
>>>>做网络生意,追求结果,别太在意过程 ----------------------------- 我不太同意你的观点,交易的过 ... ckblue 发表于 2010-2-3 20:47
我没猜错的话这个装逼犯一定是幸福永生! 外科大拿 发表于 2010-2-3 21:00
卖方的权力与权利与买家是有些不同的,就淘宝的订单而言,买家可以无故取消订单,卖家却不行,虽然我的意思 ... MIG29 发表于 2010-2-3 21:06
还有这规定?呵呵 太好了 我可以随意放鸽子了 没有无缘无故的别扭 现在听一面之词 大多数人 ...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1:12
大家为什么不能互相包容一下呢?彼此反感不买不卖也就是了.但生气坏心情就不值当了. wztsy6 发表于 2010-2-3 21:28
回复 sheafferZHAO 呵呵,兄此言差矣。就算是乘公交车,我们投币之后,事实合同就成立了,公交公司就有 ... MIG29 发表于 2010-2-3 22:01
恕我直言 该卖家没有卖给LZ LZ失去了什么? 什么也没有 何必动无名噌怒 wfjoq1990 发表于 2010-2-3 21:51
那么以这个情况为假设 卖家拒绝了交易 而且从楼主的言辞来看 卖家也给了一定补偿措施 可以看做违 ...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2:26
所以我说卖家太善良了撒 而且也太直率 直接一脚T飞 啥后遗症都没有 这还本着好心 返了些补偿 反而 ...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2:34
谁给我补偿措施了?那句很牛的抱歉? 你说的预期违约,大学经济法里有,法律规定之一是有证据表明对 ... yywei 发表于 2010-2-3 22:34
好吧 我收回 不过话说回来 虽是在淘宝发生的事情 但是路径是先笔坛后淘宝 现在淘宝投诉归淘宝 这边评理归笔 ...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2:44
现在卖家没挨拳啊 没损失 话归前提 我就是想要明确一点 卖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有权力主动中断交易 ...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2:36
嗯,坛里个性卖家不少。有些个性卖家有时候挺膈应人的。 卖家有挑选买家的权利,作为买家更有选择卖家的权利了。下次不从他那买就可以了。 我的看法,LZ不算过分。 老资格的坛友有时候倚老卖老,同新手都懒得多跟你交流几句了。 其实这件事儿里,卖家把话说在头里继续交易就可以了。完全没必要这样打击一个新坛友。esssup 发表于 2010-2-3 22:52
现在淘宝支持消法合同法么?笔坛支持消法合同法么?淘宝姑且不论 笔坛是拼RP 反过来RP这个东西消法合同法也 ...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3:15
做买家不要放鸽子;做卖家不要不发货。这样坛子里的规矩就相对平衡了 snowlover 发表于 2010-2-3 23:20
不知道楼主说的挺受尊敬的卖家是谁? 如果是sky_6,也就是本人习惯称的宋局(这个称号是我强加到sky_6身上的 ... 豆子k 发表于 2010-2-4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