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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秒殺預告|39周|9月26日22:15华特曼馆】V663|立瓜錘|永锋地平线|赛璐珞帽|F|41-48 [打印本页]
作者: 蔷薇家的丫头 时间: 2010-9-20 19:32
标题: 【秒殺預告|39周|9月26日22:15华特曼馆】V663|立瓜錘|永锋地平线|赛璐珞帽|F|41-48
【不定时秒杀事件】启事
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宝贝,有宝贝的地方就有杀手。
凤凰翎的文房,江南名门,园中自是宝物无数;觊觎者众。外表一派祥和的文房,四周围其实杀机暗伏。根据江湖百事通之量子统计研究室的情报,每天都有若干来自大江南北的好汉,前赴后继的试图闯过重重机关,盗得园中宝物,以为自娱。
自香帅与文房于“白玉美人”一会打成平手,双方遂成莫逆之交后,“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一笺也在江湖中不胫而走。从此,“踏月而来”者更众。
后来,文房干脆设立“不定时秒杀事件”游戏,以饕来客。
游戏规则:
一、“不定时秒杀事件”每周开展7次,时间一般在晚间。事前文房会在首页张贴秒杀预告,公布具体实施的宝贝、时间、地点等要素。
二、“不定时秒杀事件”的宝贝每次只有一件。邮费据实收取。得手以拍下宝贝并在24小时内付款为准,逾期文房将关闭交易,并视情节对该杀手予以从降级到拉入黑名单的处罚。
三、每次秒杀之后,文房会更新《杀手榜》,并按等级(得手次数)授予杀手头衔和予以晋级;名列其上者,在今后的“不定时秒杀事件”中再得手时,还可根据自己的头衔享受相对应的待遇。比如,一名已拥有“刺客”头衔的杀手,今后秒杀得手之后,所付出的代价,均在该宝贝赏格的基础上再打7折。
四、名列《杀手榜》者,可以向任何拥有淘宝ID的朋友自由转让头衔,转让之后通知文房即可,但头衔及积分不可以累加,获得新头衔者可在原有和现有头衔中自由选择一个,其余头衔可转让。比如,一名36级的“刺客”甲将其头衔转让给一名12级的“蟊贼”乙,则乙可选择使用36级的“刺客”头衔,而不是48级,同时乙可向朋友转让该12级的“蟊贼”头衔。
【秒杀宝贝】V663|立瓜錘|3+|永锋地平线金笔|绿赛璐珞帽|F|41-48
【笔名】钢笔V663立瓜錘|3+|EVERSHARP永锋地平线金笔|绿赛璐珞帽|F|41-48
【品牌】EVERSHARP|永锋
【型号】Skyline|地平线
【版本】中号|灰绿条纹赛璐珞笔帽|黑杆
【产地】美国
【年份】1941-1948年
【上水方式】拉杆上水
【材质】赛璐珞笔帽|树脂笔杆|金属件镀金
【笔尖】金尖|开放尖|14K|F
【笔帽】旋帽
【净重|克】16.1
【笔长|厘米】13.3
【后插帽长|厘米】14.2
【试笔储墨量|毫升】1.2
【试笔墨水】PELIKAN blue-black
【试笔纸品】凤凰翎文房的硬笔书法纸
【稀有度】不少见
【软硬和弹性】硬中带韧|小有弹性
【笔迹粗细】细偏中粗
【尖感综述】稳当|阻尼制动感不错
【书写手感综合评分】3+
【品相】4+
【标签】凡兵|不少见|古董|上水特别|美系
【附件赠品】随机笔盒一个|赠革绒笔套一个
【秒杀宝贝】出现的时间:9月26日 22:15
【秒杀宝贝】出现的地点:华特曼馆
【秒杀宝贝】的秒杀价格:299元
作者: 拾玖號人 时间: 2010-9-20 20:06
定下!看不懂规则!
作者: 拾玖號人 时间: 2010-9-20 20:47
强迫自己抵制住不愉快的心情认真的看完了全部文字,终于看懂了;算了吧,这要花6天时间去干等一个你没时间还不能提前参与的笔不合算,也没那么个时间和心情!
给LZ带来不便,见谅!
另外一个小小的建议:除参数外的前言规则描述能白话就白话,能简洁就简洁;看的真的好累!
作者: 蔷薇家的丫头 时间: 2010-9-21 08:26
回复 2# 拾玖號人 呵呵,还是谢谢您的参与。
作者: 蔷薇家的丫头 时间: 2010-9-21 08:29
回复 3# 拾玖號人 您好,谢谢您耐心看完公告,好东西总是值得等待的不是吗。
作者: rmgogle 时间: 2010-9-24 13:36
文字太多了。。。。店子也是(那些图片更要命),好像进了魔教教坛一样。。。虽然很文雅,但是很头晕。。。【绝无恶意】
作者: 蔷薇家的丫头 时间: 2010-9-25 09:31
回复 6# rmgogle
呵呵,谢谢你的建议,我们会尽量改进的。
作者: tonygaojj 时间: 2010-9-26 18:21
唉~说实话我只想看到关于钢笔的信息.除此之外那些规则和一些故事不太感兴趣.我看了LZ的帖子脑袋浮现出,国产零零漆周星驰左手拿着一杯红酒右手拿着猪肉刀的情形.
作者: 蔷薇家的丫头 时间: 2010-9-27 10:40
唉~说实话我只想看到关于钢笔的信息.除此之外那些规则和一些故事不太感兴趣.我看了LZ的帖子脑袋浮现出,国产 ...
tonygaojj 发表于 2010-9-26 18:21
呵呵,您太有创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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