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468|回复: 5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手舞弄墨----一身正气 傅斯年(D.A)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23 2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56#
发表于 2012-3-1 13:47 | 只看该作者
傅斯年与陈寅恪  这本书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发表于 2012-3-1 13:46 | 只看该作者
傅老对历史方面的贡献,在近代史上是第一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12-2-28 17:17 | 只看该作者
来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2012-2-28 17:17 | 只看该作者
来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2012-2-28 1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0# 王小天


    何止小有名气,我们这里的人都以傅先生为豪呢。
这里是傅先生的老家,纪念馆是我们这的著名景点,每年都有很多人来参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2012-2-28 16:18 | 只看该作者
马上去定一瓶,我是聊城人,从我家步行十分钟就到傅斯年纪念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2012-2-28 16:12 | 只看该作者
马上去定一瓶,我是聊城人,从我家步行十分钟就到傅斯年纪念馆了。
苗谦 发表于 2012-2-28 16:07



    沒想到傅斯年先生在大陸也小有名氣也有紀念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
发表于 2012-2-28 16:07 | 只看该作者
马上去定一瓶,我是聊城人,从我家步行十分钟就到傅斯年纪念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8#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6:5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7#
发表于 2012-2-24 17:54 | 只看该作者
當年是太混考不上啦,不過交個念台大的女友來彌補一下
王小天 发表于 2012-2-24 17:14

小天的女友是台大的么- -会不会过两年 看到小天上电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
发表于 2012-2-24 17:14 | 只看该作者
哈,天王兄看不上台大哦~~
ggggggh 发表于 2012-2-24 11:45



    當年是太混考不上啦,不過交個念台大的女友來彌補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14:0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12-2-24 14:01 | 只看该作者
哈,天王兄看不上台大哦~~
ggggggh 发表于 2012-2-24 11:45


那學校也不是一般人說要進就能進的...^^"

至少到目前為止,台灣所有民選總統都出身於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14: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13:5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2012-2-24 1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 手舞心华的感动


    我发墨水贴一直用模板的初衷也是希望大家看着好一起用的,我自己是希望有点微调改进哦~~~ 当然鼓励大家各种手绘!加新测试元素!好玩就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13:5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2-2-24 1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手舞心华的感动


    呵呵,不是我的模板哦,是FTN上推荐的英文模板,我协助翻译了一下,龙版置顶有个帖子就是推广大家一起用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2-2-24 13:5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 桂ICP备12002903号  

GMT+8, 2024-5-24 07:17 , Processed in 0.16600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