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PENBBS.COM第26季墨水隆重上市,详情请点击。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1057|回复: 18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在信用卡论坛上看到一帖,关于钢笔论坛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18 1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论坛上不了,尝试用搜索方法进入,不意在信用卡论坛上看到一帖,关于钢笔论坛的 。原文地址:http://bbs.51credit.com/thread-541912-1-7.html

所谓中国钢笔论坛就一个卖钢笔的“论坛”。叫它“论坛”简直是在侮辱论坛二字,卖钢笔倒是形容得很贴切。
      论坛总共只有两个版主。版大“long37”专职卖二手笔。(可去个人交换区看帖)。版二“韦伯猫”只负责删一些非论坛卖家的广告和吵架帖。
      论坛的精华区为空。所有帖子从不整理,重复帖子一堆堆的和菜市差不多。可笑的是有人申请要当版主,他们两个提出的要求是把整个论坛的帖子看一遍。
      该论坛毫无民主、公平可言。论坛网友在和论坛认证卖家(他们叫论坛长期卖家)中发生纠纷找论坛理论,得到的回答往往是“论坛卖家是给笔友交流提供服务的,不是商业行为”,“买家连这点常识都没,不适合在论坛买笔”,“论坛不负责纠纷”,“找淘宝投述去”等回答,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都不能立足。
       在他们眼里,论坛卖家的服务态度都是很好或者不错,绝对没有差的。我个人的感觉是:他们口中很好的实际往往是一般,说一般的就极差了。
       如果有网友要买笔,可以去买,但至多保证货的品牌是真的,是不是次品就不清楚了,而且有纠纷也没有保障。“和谐”一词在那里发挥到极致。所以发生纠纷是不受欢迎的,挑起纠纷的是谁呢?肯定是买笔的网友。于是你就会认为破坏了当地的和谐。尽管你只是想要一个公道。
      老网友极爱摆架子,经常能看到的一句是“你是新人,··#¥%”或”现在的新人·¥%“
新人要极其注意!称呼其他网友时要叫”兄“,似乎其他论坛通行的称呼就跟骂人一样。
整个论坛虚伪(可以去看“玩意”区重多小丑对版二的拍马)、迂腐之气极重。
      个人感觉要不是没什么人用钢笔,没人研究,这种论坛根本没发展空间,当然现在也只是苟延残喘。其实他们的专业无非是一些书写感受,顶多就是在那里混久了把品牌型号认全而已。
      这种论坛也敢冠以“中国”两字,脸皮之厚,我是不敢相比的。论坛的卖家几乎占了钢笔网购的全部份额,至少在淘宝是的。可以说是一个店大欺客的网店集团聚头处。
      买笔还是推荐直接上专柜买,贵几百元,但手感,品质都有保质。而且好的钢笔可以用上很多年的。


看来曾经是论坛的一份子

[ 本帖最后由 彰舜 于 2009-9-18 11:17 编辑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2#
发表于 2009-9-18 11:17 | 只看该作者
终于上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9-18 11:19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管别人说什么..自己喜欢坛子就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9-18 11:2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9-18 11:45 | 只看该作者
各取所利,人之常情。

毕竟比柜台便宜了一半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9-18 11:48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境界低的人,讲不出高远的话;
一个没有使命感的人,讲不出有责任感的话;
一个格局小的人,讲不出大气的话。

口乃心之门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9-18 1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9-18 11:58 | 只看该作者
自己觉得行就行了,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9-18 12:09 | 只看该作者
我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9-18 12:12 | 只看该作者
小孩子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9-9-18 12:14 | 只看该作者
撒气帖! 这人不从自身找原因,全说别人的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随他去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9-9-18 12:15 | 只看该作者
太偏激, !!!1
但是有些见风使舵毫无主见溜须拍马之流,也被人家言中!社会就是多元的,啥样的没有?这文大可以批判的继承.有利于论坛良性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9-9-18 12:17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下面猫兄的回复真痛快……

[ 本帖最后由 七公子 于 2009-9-18 12:19 编辑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9-9-18 12:1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9-9-18 12:1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9-9-18 12:20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那是中国钢笔论坛的广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9-9-18 12:25 | 只看该作者
偶找到这个人了,在本坛有两个号,没想到是那个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9-9-18 12: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10x90 于 2009-9-18 12:25 发表
偶找到这个人了,在本坛有两个号,没想到是那个人。。
c900兄你说的这个有点乱!! 这个 那个,哪个?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9-9-18 12: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exihuan 于 2009-9-18 12:15 发表
太偏激, !!!1
但是有些见风使舵毫无主见溜须拍马之流,也被人家言中!社会就是多元的,啥样的没有?这文大可以批判的继承.有利于论坛良性发展.

同感!还有买卖纠纷那段我觉得也是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9-9-18 12: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10x90 于 2009-9-18 12:25 发表
偶找到这个人了,在本坛有两个号,没想到是那个人。。


人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 桂ICP备12002903号  

GMT+8, 2024-6-17 08:22 , Processed in 0.15000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