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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出价后的效果的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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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2-16 1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下午把新民503的款汇了,首先要感谢发标笔友的割爱!

本人入笔主要为了日用,但又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二手笔,所以这种库存级别的笔最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其实我也知道这个价格可能高了点,但是既然已经喊出了价格,就要接受。完全民事行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只要不是为了投资赚钱的话,再贵也不能算亏,是不是?

从合同法角度而言,发标等于是邀约,投标等于是承诺,邀约与承诺都达到对方的话,就是一个受法律约束的合同,都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因为价格高了而不履行合约。这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谢谢各位笔友的关心和支持!

澳门笔友赵栋林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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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2-16 15:55 | 只看该作者
诚信为本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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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2-16 16:02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还没截标么?虽然精神可嘉,但是还不算有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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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2-16 16:03 | 只看该作者
契约精神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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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16:07 | 只看该作者
D-PPRO兄说得极是,再有出价高者,我也学习楼主的精神,保证割爱,绝不犹豫!运费我贴!只要有继续叫价的,我绝不让楼主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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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16:08 | 只看该作者
而且我保证在截标日子前绝对不用、不试、不拆此笔,保证原样不破坏标的物的原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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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2-16 16:23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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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2-16 16:31 | 只看该作者
那时走眼拍了个山寨盘子,沒付钱发现是山寨货,结果还是把钱给了....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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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2-16 16:32 | 只看该作者
笔坛的这个拍卖管理的很好,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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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2-16 17:09 | 只看该作者
拍得心头好就行,天平在你心,三两闲语随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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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19:19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累了,晚上就不上网了,希望明天能收到几支笔中的一两支。从明天开始尝试着用用国笔,品味历史沉淀下的那种霉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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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2-16 23:01 | 只看该作者
工程招投标呀  lz  有学这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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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2-2-17 10:34 | 只看该作者
学了几天法律而已,所以有时候说话有点职业病,法言法语让您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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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2-17 19:31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价格是次要的,最主要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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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2-18 08:2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应该加入论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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