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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12-11 1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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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20: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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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3-12-12 20:07 | 只看该作者
有点意思...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甲不小心拿了乙的钱,觉得很过意不去,于是甲就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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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3-12-12 19:55 | 只看该作者
要说到做到啊,拜拜,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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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9: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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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9: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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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3-12-12 19:19 | 只看该作者
eastfox 发表于 2013-12-12 17:48
这个就是“退坛门”么?现在坛子的新鲜事情还真多啊。
难得还看到宋局长篇大论,应该是年底ZF工作报告时候 ...

私以为lz的号不要封为好,因为一封号,lz在这楼里的话就都看不见了,失去了引以为鉴的作用。还不如保留,外转到交易问题区里置顶,把其高高地钉在上面。

当然宋局也讲了,lz有72小时来回应得标后是否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倘若到时候lz怂了跑路,那么宋局、龙版等各位大佬的black list 上自然会有lz的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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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9: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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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3-12-12 19:06 | 只看该作者
退出**声明,一般都是大牛才有资格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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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8: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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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12-12 18:28 | 只看该作者
雪山日出 发表于 2013-12-12 18:10
兄弟,我没放鸽子,在解决问题,最后不行的话,小弟一定买下,谢谢您的回复批评。

還是那三個字無語了{:soso_e114:}
本來是一場高高興興讓大家量力而為,可以自由發揮的普通拍賣.搞到現在買賣的雙方都不開心.這是誰的錯呢.表示認錯的方式有很多種.但像樓主這樣的方式真是讓人笑掉大牙.不管這件事最後如何解決.樓主自己晚上好好想想對人處事基本的一些做法.鬧了一次笑話不要再有第二次或是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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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8: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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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7: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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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12-12 17:55 | 只看该作者
情商很重要啊,不要你高最起码别低啊。现在你所谓的解决办法其实并不被人接受,最起码并不被买家接受。还搞那么复杂,贴什么钱,要别人买下。人家买下可能出于各种多方面的原因,别太一厢情愿了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买下,没钱就借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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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7: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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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12-12 17: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就是“退坛门”么?现在坛子的新鲜事情还真多啊。
难得还看到宋局长篇大论,应该是年底ZF工作报告时候配合着搞定的吧?
事实很清楚,人家就是拍了放鸽子而已,至于原因动机没必要知道那么清楚,犯规了就杀无赦。
不过封ID只不过是不痛不痒的小CASE,希望宋局能提供更多的细节,避免以后兄弟们吃亏。
猫版留着这个帖子的意思,就是先游街三天,然后聚众砍头吧。
人血馒头拍卖不?出价1元,要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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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12-12 17:39 | 只看该作者
再说一句,就一句
以后lz介绍自己时,最好说,我是男的,或者我是爷们,别说我是男生
真的没太听过“我是男生”,hold不住这种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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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12-12 15:19 | 只看该作者
sky_r6 发表于 2013-12-12 14:02
还是太忙,上班时间无法看,在下班后终于看完了本帖以及“雪山日出”笔友所发的《退出论坛声明》(详见链接 ...

好久未见宋局长篇大作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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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5: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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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12-12 14:24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20:}{: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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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BBS第27季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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