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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下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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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投诉笔友id乘客小正,李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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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发表于 2013-5-5 16:13 | 只看该作者
因为买家自身不肯立刻付款为主要原因,买家又要投诉想封卖家,这简直就是无赖行径了。当然还是不封留着show ...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5 14:54



   这点小事发帖投诉确实有够丢脸,但是我看最后截图卖家那几句话  ,不能说这个人道理方面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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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发表于 2013-5-5 16:16 | 只看该作者
卖家确实是放了鸽子,但事出有因,博得了大家的同情跟理解,就像中英南京条约一样,即便是双方认可的,对于这种不平等条约我们也看不下去,更不会支持得了便宜卖乖的一方,更别谈法律,法律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的。拿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要挟别人,这就是论坛善良的人们看不下去的最直接原因,有种小人得志的卑鄙,还好这个论坛懂理的人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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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6:16 | 只看该作者
买家也应该体谅到卖家的这次交易的情景:出最后一支笔,而且又有客观存在的不便原因,当然还要想到买家是否 ...
榕坚 发表于 2013-5-5 16:01



   是的,我认识到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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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发表于 2013-5-5 16:19 | 只看该作者
卖家确实是放了鸽子,但事出有因,博得了大家的同情跟理解,就像中英南京条约一样,即便是双方认可的,对于 ...
jimkll2 发表于 2013-5-5 16:16



   我觉得这种直接鸽子,事后在买家追问之下才找出一个不知道真假的理由的行为不值得同情理解,看看截图最后那几句话,会发现卖家也不是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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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发表于 2013-5-5 16:21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哈,仅仅是觉得,上面有笔友提出“买家28号定下却要拖到5月1号(第四天)付款,而造成了卖家等待不了转卖他人”似乎应该这样理解:   买家与卖家约定5月1日付款,卖家一旦同意了,即意味着卖家已经接受了买家在28号定下至5月1日付款之间这4天的空档期,同时也放弃了在这4天中转售他人的权力,不存在到了29号、30号就觉得等待不了的说法。。。  而不应理解为:买家于28号当日拍下,在不作任何声明的情况下无故拖延4天再付款。
灰土 发表于 2013-5-5 15:56



没有以后面的理解,不然如何会说卖家有过错之说?然后不可否认的是,卖家给出的原因也是,因为付款太慢,最终转手他人。卖家最终是背信了,没人说他守信。卖家为何背信?等得不耐烦了。为何等得不耐烦?要等4天时间啊。为何要等4天时间?买家不肯现在付啊。。。。
至于说是否放弃了在这4天中转售他人的权力。。。。这就不一定了。根据公平对等原则的话,卖家单方面放弃权力?同意51付款,亦可以说是,到那时仍愿意以该价格售卖,但不一定就是只卖给那人了。而卖家不向买家收取订金,就是为了保留这几天的售卖权,这样理解又如何?既然没有对应的抵押约束(订金之类),那样要卖家单方面损失售卖权而无相应的保障,这是否有违公平?


卖家是做错了,都说他做法有问题。然而,卖家有错,不等同于买家没错。卖家有错,卖家认了。而买家却对自己造成的原因,却一再无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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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发表于 2013-5-5 16:2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您是闲的一逼么?
大家大段大段相劝 您越钻越深
不能说卖家无过 但您这样把事情搞大 浪费大家时间就是您矫情了

我常跟别人开玩笑说----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认真你就输了不仅是对楼主说吧
要是凭各位几句就能将楼主劝好  也不会有这十几页的楼了~

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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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6:2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哈,仅仅是觉得,上面有笔友提出“买家28号定下却要拖到5月1号(第四天)付款,而造成了卖家等待不了 ...
灰土 发表于 2013-5-5 15:56


谢谢,这就是我的观点。做点多余的补充,28号23点多谈妥,到商定的1日0时,49个小时,所以我当成两天了,不过这对于此案没有太多影响所以之前没说。
个人认为是到现在看得最完整同时阐述最清晰的回复了,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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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发表于 2013-5-5 16:2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种直接鸽子,事后在买家追问之下才找出一个不知道真假的理由的行为不值得同情理解,看看截 ...
ttttt 发表于 2013-5-5 16:19



真没人说卖家是好鸟啊。。。。难道卖家跟买家,只能是一方有错,一方没错?而且卖家一早就给出了关闭交易的理由“动作太慢”了。卖家的错,他已经认了。没人要为卖家做什么无罪辩护,没人说卖家好。只是买家本身就要求一份不公平的协议,具有强力的公信效力,来这投诉,却对自己的不合理的付款时间实行了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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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6:29 | 只看该作者
这点小事发帖投诉确实有够丢脸,但是我看最后截图卖家那几句话  ,不能说这个人道理方面没有问题
ttttt 发表于 2013-5-5 16:13



   你所说的我接受,不知道鸽子该是这么习以为常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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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发表于 2013-5-5 16:3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您是闲的一逼么?
大家大段大段相劝 您越钻越深
不能说卖家无过 但您这样把事情搞大 浪费大家时间就是 ...
hzzhudie 发表于 2013-5-5 16:25



    群花也很閒 不如去看看視頻找同學玩.還浪費時間在這種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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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6: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5 16:47 编辑
楼主您是闲的一逼么?
大家大段大段相劝 您越钻越深
不能说卖家无过 但您这样把事情搞大 浪费大家时间就是 ...
hzzhudie 发表于 2013-5-5 16:25



   要说有事儿也有事儿,没事儿也没事儿。
是你搞错了,劝我的我接受,何况他的笔已出,我的笔已入,问题在哪儿你看过就知道了。我没有就这个交易钻。

至于说浪费大家时间这事儿得两头说吧。。。不上论坛就不会浪费时间,来了总会做点什么,换句话说即使不来这里看帖也会看看别的帖子什么的吧。

应该算是完全回复了
另:传说中的朱蝶?
再加一句话,如果因此伤了和气,我确实愧疚,这是直接原因,但是参与者的气度也不得不说不符合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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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发表于 2013-5-5 16:38 | 只看该作者
真没人说卖家是好鸟啊。。。。难道卖家跟买家,只能是一方有错,一方没错?而且卖家一早就给出了关闭 ...
Get 发表于 2013-5-5 16:28



  “动作太慢”? 既然都已经约定好五一付款,在29号居然可以说动作太慢? 买家付款虽迟,但也没有提前获得物品,至于卖家的自由出售权的损失是可以要求预付订金的,只是卖家放弃了而已。当然,我并不赞同买家的做法,只是卖家的做法显然更应受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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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发表于 2013-5-5 16: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et 于 2013-5-5 16:45 编辑
至于卖家的自由出售权的损失是可以要求预付订金的,只是卖家放弃了而已
ttttt 发表于 2013-5-5 16:38



那就不能为了保留自由出售权放弃要求订金?既然没订金抵押什么的,就要卖家损失售卖权就是不平等了。
如果双方都对自身过失不承认,那卖家更应受谴责。然而卖家在最初就道歉了,买家依旧不依不饶,反而只看卖家的不是,而无视自身的原因。你是要让人对个已经认错的继续落井下石,而对另一个本身也有问题的却把责任过错全推在卖家身上的人,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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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发表于 2013-5-5 1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9# Get


   没有说明的话不就是默认不需订金也会放弃此段时间的自由出售权么? 所以也不存在公平不公平,他虽然放弃权利,但不代表不需要履行义务。只是买家延迟付款的理由有点让人无语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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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发表于 2013-5-5 16: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zzhudie 于 2013-5-5 16:55 编辑

回复 271# 王小天


    本确实是没兴趣 没闲情管的   帖子一直顶在首页 群里也一直在讲  熬不牢嘞~
童鞋们喜欢看韩剧 迷伪娘团体,我木兴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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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Get


   没有说明的话不就是默认不需订金也会放弃此段时间的自由出售权么? 所以也不存在公平不公 ...
ttttt 发表于 2013-5-5 16:50



   当时我给你这样的理由的时候,我们还有几句对话,刚才看了看,是该引用“不是不我懂,是这世界变化的太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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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王小天


    本确实是没兴趣 没闲情管的   帖子一直顶在首页 群里也一直在讲  熬不牢嘞 ...
hzzhudie 发表于 2013-5-5 16:52



   哦~方便的话给个大概被拉黑多少次的数吧,以后收笔的时候少自讨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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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发表于 2013-5-5 1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Get


   没有说明的话不就是默认不需订金也会放弃此段时间的自由出售权么? 所以也不存在公平不公 ...
ttttt 发表于 2013-5-5 16:50



某方单方面损失了权力,而另一方却无须付出任何东西,这是不公平的话,那没有说明的话,不就是应该根本公平思想,代表卖家不放弃此段时间的自由出售权么?怎么变得默许的,是默许不公的事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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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发表于 2013-5-5 16:57 | 只看该作者
要说有事儿也有事儿,没事儿也没事儿。
是你搞错了,劝我的我接受,何况他的笔已出,我的笔已入, ...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5 16:34



    小丫头片子 本就没啥气度 您见笑

楼主能知道我也实在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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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发表于 2013-5-5 16:58 | 只看该作者
那就不能为了保留自由出售权放弃要求订金?既然没订金抵押什么的,就要卖家损失售卖权就是不平等了。 ...
Get 发表于 2013-5-5 16:43



   其实我觉得卖家能做到事前沟通和通知最好,当然能事后道歉也不错的,但是我看截图中的几句话,只发现几个空洞的汉字而已,卖家根本没有打心底里认为自己有错,在我看来,没有诚意的道歉是很恶心的,当然,买家的问题也是存在的。我只是觉得不应该因为卖家一句没诚意的道歉就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买家了。也许他们都还不成熟吧,担待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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