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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星霜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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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暧昧中的女孩子吵架了,想哄她,该送什么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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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12-17 01:53 | 只看该作者
唉,还比你大几岁啊…

我说说我的真实看法,兄弟你听了别不高兴,我胡说的。开始说不喜欢你是真的,你只是备胎,只是N个暧昧对象中的一个,她从你身上找被小男生爱慕的感觉…后来,你不理她她失落了,加上她的主攻对象不要她,就回来找你。就是你追我就跑,你不追我就回来等等你勾引一下你的把戏…不是女朋友还收贵礼物收的理所应当的样子,人品是有问题的,无功不受禄,要么确定关系,要么不能收。就算包二奶也不是白给买东西的,要提供服务的。你没说错什么,她不过是借题发挥罢了,没这理由也会有别的。爱情的天平必须平衡,你付出的多或者少都是不行的,现在你付出了钱,她什么也没付出,不是你不计较就行,这是没法长久的。送礼物是互相的,除非她给了你别的好处,不然怎么能只进不出?你别送她东西了,不是你的人你送也没用的。何况她还是“女神”级别,她会不懂这道理吗?生日收个破娃娃可以,不是男朋友能收人家金笔?收了就得是答应了。西南妹子多得是,干嘛非得异地加姐弟?你是不是对她有点迷恋了啊?不是就别理她了,除非她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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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12-17 02:04 | 只看该作者

可別賠了夫人又折兵阿

作者: 記者徐尉庭╱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2月1日 上午3:11
莊姓男子購屋送給未婚妻,同居期間,未婚妻發現浴室有偷P設備,氣得拒婚。莊認為「人財兩失」,強調必須完婚、贈屋才算數,要求未婚妻返還房地。法官認為莊無法證明是「有條件的贈與」,昨天判他敗訴。
據了解,莊和未婚妻楊女都卅多歲,相親認識、交往近五年,辦過結婚喜宴,但始終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現在為了房產問題對簿公堂,兩人已分手。
莊主張,二○○八年楊女擔心婚後有婆媳問題,慫恿他在新北市汐止區購屋,把房屋二分之一的所有權登記在女方名下;雙方約定正式結婚後,房屋歸楊女所有。
去年七月舉行結婚儀式後,他多次催楊女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楊女一直推拖,又嫌他睡覺會打鼾。為測試自己是否打鼾,他才買錄音筆放在浴室,楊女卻認為隱私遭侵犯。
莊強調,贈房前提是雙方要登記結婚,並非單純贈與,他有通訊內容佐證,也請母親作證。
楊女向法官表示,兩人同居期間,她的確口頭答應辦理結婚登記;但去年十一月發現莊在浴室偷藏錄音錄影筆,無法接受被偷P側錄的事實。且莊聲稱裝側錄器材是要記錄自己是否有打鼾,為何卻裝在浴室,令人不解。
至於贈房,楊女說是莊為追求她,及彌補她被偷P導致精神極大痛苦;莊的簡訊內容「先前造成的傷害,就如你說的回不去了」、「房子如何,我也沒任何話說,我會盡快搬」,可以佐證。
法官採信楊女的說法,駁回莊的聲請,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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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12-17 02:15 | 只看该作者
哪有什么女神,女神都是幻觉。每个女神背后。。。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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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12-17 02:29 | 只看该作者
话说楼主其实太谦虚了,什么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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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12-17 03:30 | 只看该作者
年轻一点是一点,比大你几岁的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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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12-17 0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星霜兼明


    都不是她的类型了还送个鸟东西------------她还居然喜欢收礼物,问题大了。
洗心堂主 发表于 2012-12-17 00:21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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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12-17 05:31 | 只看该作者
异地又不是情侣关系,我奉劝楼主还是给自己买个小豆是王道啊~

再从女性角度说两句,既然她已经拒绝你,就不应该再搞什么暧昧。说话早就应该正常点,想搞暧昧,就说明你被耍啦~2000块礼物也敢收?这个不对啊……

最后偷偷问一句:对方是不是学文的?如果是学理的直接问她,让她把话说清楚,再决定送不送

还是内句话,楼主这个情况,2000块还是给自己买个小豆比较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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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12-17 06:21 | 只看该作者
女孩子如果要的不是东西 而是你陪她聊聊天陪她逛逛马路她就开心了  那…………

无视我吧
素问 发表于 2012-12-16 20:02



    +1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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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12-17 07:02 | 只看该作者
懂得對方語言的真諦是很重要的.有時候纏著人家只是造成對方的困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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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12-17 07:56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很受欢迎又不至拮据 何必这么受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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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12-17 07:58 | 只看该作者
……异地恋一般没有好下场的,而且还是异地搞暧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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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12-17 08:33 | 只看该作者
这哄女孩子的成本有些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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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12-17 09:40 | 只看该作者
一句真心话和一段美好快乐的时光,比什么礼物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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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2-12-17 09:48 | 只看该作者
你应该慎重考虑下,这女生到底有没有那么重要…不过一般当局者都是看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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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2-12-17 09:56 | 只看该作者
一句真心话和一段美好快乐的时光,比什么礼物都重要。
zbh6555 发表于 2012-12-17 09:40



    顶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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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2-12-17 10:18 | 只看该作者
异地又不是情侣关系,我奉劝楼主还是给自己买个小豆是王道啊~

再从女性角度说两句,既然她已经拒绝你,就 ...
Champollion 发表于 2012-12-17 05:31



    不是她的菜,还收什么礼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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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2-12-17 10: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neng2000 于 2012-12-17 10:34 编辑
唉,还比你大几岁啊…

我说说我的真实看法,兄弟你听了别不高兴,我胡说的。开始说不喜欢你是真的,你只是 ...
wangxin9903 发表于 2012-12-17 01:53

这位兄弟说的很靠谱了。
很明显,她对你的战术就是游击战嘛,“敌进我退,敌驻我扰”。
你可以试试强攻一段时间看能否攻下(要是可能性不大,这个也可以免了),否则还是趁早一撤到底吧。爱情,是不能暖味不清的。特别是,你们还是异地+暖味,建议早点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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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2-12-17 10:30 | 只看该作者
你送一个2k的笔,问题是对方知不知道这笔的价值?
如果不知道,你钱花的太冤枉了。对于不懂笔的人来说几百的笔和2k的笔未必有什么区别。
如果知道,还心安理得的收下的话,此人人品绝对有问题。
所以送一支2k的笔绝对是昏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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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2-12-17 10:3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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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2-12-17 11:27 | 只看该作者
问题非常大,道不清说不明。不过,要说在一起没可能,也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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