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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决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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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乐美的售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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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发表于 2011-12-6 22: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泡... 于 2011-12-6 22:42 编辑

回复 499# lawrencekai



   看过,售后放在后面当然是惯例。没见过那个商家会把售后放在很前面,这样让顾客觉得没底,东西到底行不行。既然在论坛,默认绝大部分买100的人都是了解爆杆这个情况的,况且卖家也已经在帖子中明确说明。卖家已经提供这样的服务了,11个月,只要你出邮费,依然给你换个全新的,什么价钱?为什么只考虑如此挑剔的买家的利益却不为了卖家想一想?前面提到过了,他这笔生意只要贴了邮费,他就是亏得。有人说让消费者心寒,首先没见过如此的“消费者”,其次,不考虑一下这么做会不会让卖家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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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发表于 2011-12-6 22: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6 22:49 编辑

回复 502# 泡...


    售后放在后面没问题,问题在于他还在前面放了一个会造成买家误解的售后承诺。卖家这样和买家玩文字游戏,以及你一上来就伙同一批人对买家冷嘲热讽,岂不让买家心寒?

如果还不理解,我想你没认真看前面法律和逻辑方面的辩论。
虽说包教不包会,可我认为对泡你来说主要是能否认真看,认真看应该能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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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发表于 2011-12-6 22: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泡...


    售后放在后面没问题,问题在于他还在前面放了一个会造成买家误解的售后承诺。卖家这 ...
lawrencekai 发表于 2011-12-6 22:46
我表示虽然不难,但是太长。。。不去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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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发表于 2011-12-6 22: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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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发表于 2011-12-6 22:53 | 只看该作者
心寒?你太小看人了吧,一个月卖XX万的卖家,心会寒?

onlysome 发表于 2011-12-6 22:49
这不是多少钱的问题,首先是原则问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原则。他在论坛搞促销,且理解为回报论坛,低利润销售,还要这么搞七搞八。。。这不是太。。。
多少钱倒是没什么,高兴了,几百块也无所谓,拍卖区很多时候白菜价,也就是图个开心不是咩,有些拍卖一进一出卖家损失几百块的也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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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发表于 2011-12-6 22: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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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
发表于 2011-12-6 22: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6 23:23 编辑

这的确是原则问题。我承认乐美搞促销回报了论坛,可不能因为大多数人收益而不顾原则不顾lz这个个体的合法利益。
都盖到500楼了,可你泡还停留在100楼以下的水平来讨论。
你都不想想为什么除了lz还有这么多人认为乐美有责任?就是lz无理取闹?

    好吧,泡你更出名了。(此句式来自<get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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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发表于 2011-12-6 2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lawrencekai  

这的确是原则问题。都盖到500楼了,你盖还停留在100楼以下的水平来讨论。

    好 ...
lawrencekai 发表于 2011-12-6 22:58
事情就是很简单,往外扯只能越扯越远。。。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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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发表于 2011-12-6 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09# 泡...


    也许是立场不一样,也许是在法律知识和逻辑等认知水平不一样。
我倾向于认为两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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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发表于 2011-12-6 23:20 | 只看该作者
人啊,都是贪得无厌的。从来都是买家自理来回邮费的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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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发表于 2011-12-6 23: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6 23:29 编辑

回复 511# 阿尼帕米


    天啊,依然是”从来都是”,”按常理说”的逻辑。那卖家超出常理承诺的情况下还是按"常理"说?意思是卖家承诺都不要信,所有售后都按”常理”来论,按”一般来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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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发表于 2011-12-6 23:26 | 只看该作者
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lavi 发表于 2011-12-6 09:04


然也,视、观、察之后,人焉廋哉? 不看帖子、不看回复,看这之外的东西…平常来论坛就是学习钢笔知识,现在来这里,当真是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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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发表于 2011-12-6 23: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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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发表于 2011-12-6 23:33 | 只看该作者
一群贪得无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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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发表于 2011-12-6 23:38 | 只看该作者
人啊,都是贪得无厌的。从来都是买家自理来回邮费的好不
阿尼帕米 发表于 2011-12-6 23:20


你说的没错,从人性本恶出发的解释也很好。
但是即使如此,有人一定要抠字眼,要求卖家承担邮费,我们不能说他就是错的。
他也许不符合泡总“眼中的上海人应有的性格特点,为了20块钱死搞,就像为了58块一样。不排除发展为第二个大湿的可能性。”

但是关键问题是:
他的笔真的是质量问题而不是他自己拆装造成的吗?
他要求超过了乐美承诺的吗?

如果以上几点搞清楚了,就好说了。

在这里的争论,其实偏离主题已经太多了。
1. 11个月不是问题,问题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问题
2. 是不是不合常理不是问题,问题是乐美的承诺是否包含了无限制的质量问题包邮退换

在前面的帖子里面,泡总、get、lawrencekai、lavi 还有俺都试图讨论清楚这一点
如果你有兴趣,或者自己从头看起,抛开那些插科打诨的、火上浇油的、语无伦次的…回复,就能自己做出判断

我的看法就很简单:
1. 从广告法和合同法两方面来看乐美的承诺都包含了无限制的质量问题包邮退换
2. 楼主的要求是不合常理的,但是是合法的,我们自己也许不会这么做,但是我们不应该要求别人不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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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发表于 2011-12-6 23:40 | 只看该作者
一群贪得无厌的人
阿尼帕米 发表于 2011-12-6 23:33


以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其他人,这样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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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发表于 2011-12-7 00:15 | 只看该作者
要求包邮也好,不包邮也好,凡事得有个度。有些事情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何必大家闹得不愉快呢!毕竟大家因为钢笔聚到一起了,不管卖家还是买家,都很不容易。买家要求包邮无可厚非,卖家要求付维修费也很正常。关键在于这个度。如果双方都能让步一下,肯定不会有那么多的事儿了。楼主要求保修,因为乐美说的是终身维修。这样的要求不能没有理由。错在乐美方面。但是我们不能就因为这个而纠缠不放。促销是为了回馈论坛,能够参与这样的活动,可以说是一种幸运。当我们要求为赠品包邮,或者免费维修而卖家不答应的时候,不妨回过头来想想当时购买的时候那种开心高兴地感觉,其实也没必要一定包邮。乐美要对自己的条款解释清楚,不能有异议。买家呢,多一点宽容理解,不是也很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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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发表于 2011-12-7 00:2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曾经回复过我,挑剔是一个厂家做大做强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太过挑剔,对任何人的生产积极性都是打击,不仅无法促进企业做大,可能影响企业正常运作,使人心涣散,无法集中力量和资源去研究开发新产品。还是那句话,凡事有一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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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发表于 2011-12-7 00: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7 00:46 编辑

回复 [url=http://www.penbbs.com/
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83295&ptid=118067]518#[/url] 小号100



    你关于”承诺条款错在乐美”的发言如果代表乐美针对售后条款的态度,我个人表示可以接受,并且认为此时能认识到问题给买家造成了伤害并予以补偿依然不失大商家的风范。
另外,lz要求”一定要包邮”是对的,而不是你说的”并不一定要包邮”。买家挑剔没错,不挑剔的话也不会去乐美这样的大卖家买东西了。买家买的不光是乐美的东西,还有乐美的承诺。
至于对泡,盖等人一上来就劈头盖脸冷嘲热讽lz的行径依然持保留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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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发表于 2011-12-7 00:4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曾经回复过我,挑剔是一个厂家做大做强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太过挑剔,对任何人的生产积极性都是打击, ...
小号100 发表于 2011-12-7 00:23


看了你这两个帖子,深有感触。
为什么,因为这两个帖子和你之前在这里回复的27个帖子,完全是两副口吻

我不揣测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变化,也许午夜梦回的时候,总有一点不同
或者干脆就是喝多了。

但是看到你的这个变化,再回头看看之前的26页辩论、插科打诨、打酱油、无责任路过、嘲讽、双重逻辑、道德优越……
我发现确实有这样的事情:

和他们讲常理时,他们和你讲法律
和他们讲法律时,他们就和你说逻辑
和他们讲逻辑时,他们又和你讲常理
等到再和他们讲常理的时候,他们开始要求宽容了……

宽容?宽容 my ass!前面27贴自己是多么的不宽容,现在宽容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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