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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韦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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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必读第一帖:钢笔论坛封ID处理行为汇总 ver1.0 updated1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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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3-10-7 00:31 | 只看该作者
zwjstar_cn 发表于 2013-10-5 20:07
这个爽呀,可是不敢试呀

其实也没啥。能混成老人的,基本上都是遵守规则一路走过来的,出言不逊必有缘由,新人当然没有这种信誉积累。

个人以为,钢笔论坛当然要清高,不求风投、不找下家,对人气自然没有野心。鉴于此,论坛就应该实现人治,版主意志相当于主编意志,决定内容走向。

不认可主编意志,大可以不来,比退订一份小杂志还简单,因为论坛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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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3-10-7 22:08 | 只看该作者
还好吧,感觉对我没什么影响,以上这些版规近两年基本都没犯过{: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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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3-10-9 21:5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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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3-10-9 21:5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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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3-10-9 22:05 | 只看该作者
我承认我擦过边球
猫版跟龙版放过我了
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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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3-10-10 12:20 | 只看该作者
早一点完善版规,然后置顶。
好久不来了,居然不知道不能质疑价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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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1 15:25 | 只看该作者
hero419 发表于 2013-10-10 12:20
早一点完善版规,然后置顶。
好久不来了,居然不知道不能质疑价格了。

不能质疑价格是最迟2007年初就颁布的论坛最早的几条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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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3-10-11 16:04 | 只看该作者
九命云猫 发表于 2013-10-9 21:53
猪头的版规需要用测不准原理才能解释得通 尤其是交易区

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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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3-10-14 16:45 | 只看该作者
感觉规矩挺多
就像到处都是地雷,新人很容易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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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3-10-18 12:23 | 只看该作者
竟然是因为被搞书法的骚扰,这个年头连喜欢书法的人包容性都这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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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3-10-18 12:38 | 只看该作者
以后想回帖先看看这些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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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3-10-18 14:31 | 只看该作者
每次看到版规,都觉得心情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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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3-10-18 15:36 | 只看该作者
过严感觉其实更不好。而且封ID不应该以前发的老帖全看不见了。就好像四人帮把某人打倒了,然后所有以前的著作都有烧掉一样。

像色影无忌那样的管理感觉比较好。其实不同意见多了,慢慢的大家见识也就广了。

不过书法爱好者和钢笔爱好者的区分非常赞同。但是说人家字好也不行就有点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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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9 18: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韦伯猫 于 2013-10-19 19:04 编辑
jemmun 发表于 2013-10-18 12:23
竟然是因为被搞书法的骚扰,这个年头连喜欢书法的人包容性都这么差。

自从我记事情以来,一直觉得搞一点书法的人从来都是宽容度特别差,当然字的级别能够达到卖字过日子的程度了之后,就又很宽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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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3-10-19 20:16 | 只看该作者
合理
坛子在慢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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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3-10-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本论坛确实是比较严的,不过人员素质也是相对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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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3-10-25 14:27 | 只看该作者
保持坛子的纯粹性,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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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3-10-26 20: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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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3-10-31 08:1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的合理规定,没规矩不成方圆,但下面这一条是不是值得商榷:

不允许采用网络流行体,也不允许笑而不语。
这个论坛普遍不喜欢网络流行体,什么标题要长,袁芳你怎么看之类,大家看不懂,不如封掉。笑而不语,那就别发出来。笑了,那就要语。

论坛本来也不是十分正式的会议场合,少量流行的网络用语还可以使论坛气氛更加活跃,难不成要每个人发言都像(请不要使用敏感词)工作报告?如果严格执行这一条, 那么许多好帖子只好被删了,比如:
http://www.penbbs.com/forum.php? ... &extra=page%3D1
里这一句“  哪个素素粗来对号入座下”,还有“感谢大家的厚爱~么么哒么么哒”。。。我只是随便恰巧看到这个帖子,并不针对怪小孩,这样的帖子比比皆是。网络语言已经深入到生活当中,甚至成为了习惯。不推荐滥用,比如火星文之类的,但也不必一棍子全打死,这样只会让论坛死气沉沉。大家发帖子时总是要崩着一根弦:这句话是不是网络说法?这样不合适,还是改个说法吧。。。发贴的冲动立减。

个人浅见,与版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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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3-11-5 22:09 | 只看该作者
yokelyiga 发表于 2013-10-31 08:13
支持版主的合理规定,没规矩不成方圆,但下面这一条是不是值得商榷:

不允许采用网络流行体,也不允许笑 ...

这一条不用商榷……首先,笑而不语和网络流行语一条主要用在交易区。
其次,怪小孩的帖子不可能被删的,原因请自行想。
第三,龙版猫版都非常懒,不会无聊到针对一个什么回复去删帖。
第四,发帖冲动立减就对了,论坛这几年来帖子的质量一直在下降,我强烈建议除非是老人新号,否则在线时间低于30小时的号都别回复,在线时间低于100小时的号都别发帖。
第五,论坛不会因为新人不发帖死气沉沉的,相反是新人帖子多了中鸟老鸟都少在主讨论区说话了。


最后,我没有攻击楼上的意思,但是希望楼上先自行领悟这个论坛的哲学,之后你就不会提出你这些疑问了,并且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0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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