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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utter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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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论坛长期卖家hiliu000不恰当物品描述行为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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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5-12-14 21:50 | 只看该作者
犀飞利大平衡 发表于 2015-12-12 10:31
卖家好稳,让我想起金刚杨,至死都没出来解释,交易区还露脸继续卖东西。作为卖家,不知道这行为到底是职业 ...

笔友您好,请问下金刚阳是不是之前的论坛卖家小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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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5-12-14 22:1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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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5-12-14 22: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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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5-12-14 22:51 | 只看该作者
看完,删掉T宝的收藏店铺和论坛好友,作为对买家的一点心理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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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5-12-14 23:09 | 只看该作者
幽远的笑意 发表于 2015-12-14 08:47
这格子已经被擦银布反复擦了很多遍了,棱角都磨圆了,还能成为库存?

行家啊,又学了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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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5-12-15 00:18 | 只看该作者
原谅我忍不住水一帖的欲望,使出复制粘贴终极技能

——我只是转手卖个笔,笔质量本身的好坏不是我能够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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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5-12-15 00:29 | 只看该作者
千叶 发表于 2015-12-12 22:26
的确是高下立判
当初一进论坛有人立马加好友,感觉就是真热情啊

难怪就说我怎么也有个莫名其妙的‘好友’,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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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5-12-15 00:41 | 只看该作者
wujiangyi 发表于 2015-12-12 23:52
别的不论,hiliu000很喜欢推销……


用什么推销?PM还是啥?欢迎举报。确认了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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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00: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siralexander 发表于 2015-12-14 21:15
唉,一场闹剧。估计接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究其原因不管是买定离手生死无怨还是个别人品值得商榷。且不论 ...

就买卖而已双方确实是这样

但是收货后卖家旺旺上的对话和态度确实整个就是和淘宝奸商嘴脸,好无笔友担当。对事实逃避和歪曲,整个毁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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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00: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hiliu000 发表于 2015-12-14 20:48
想想既然自己也论坛PM了某位猫兄,那就干脆在这里回应一下吧。

之前没有回应是因为看到买方把前前后后 ...

首先谢谢您本尊现身
极为同意节约大家时间:请满足无条件退货申请,按淘宝规矩来我邮费自理。
还是希望好聚好散……
买笔前您赖我没要图,我也没赖你没重点提醒我有没有看清楚瑕疵吧?你不是有提醒过别的笔友吗?为啥我这儿就不提醒了?估计也是老买卖互相信任吧。没想到最后弄成这样。
事情也清楚明白-把翻新二手笔当库存卖是很难圆不下去的……下次建议要圆个圆一点儿不容易戳破的,从卖贴就要开始好好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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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5-12-15 01:24 | 只看该作者
不敢开口 发表于 2015-12-14 20:48
长期卖家是不会被封ID的吧?那确实无所谓啊。江山代有新人出嘛。我是新人,随时是被野蛮执法滴。

长期卖家也是会被封的,而且先例多了去了……只不过会更慎重……比如新人的话,两只山猫说有问题就斩了,老人的话,可能要五只山猫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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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08:32 | 只看该作者
long37 发表于 2015-12-15 00:41
用什么推销?PM还是啥?欢迎举报。确认了必死。

请版主先手下留情
等过两周淘宝申诉后,出来结果再说

现在封号都没有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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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08:51 | 只看该作者
hiliu000 发表于 2015-12-14 20:48
想想既然自己也论坛PM了某位猫兄,那就干脆在这里回应一下吧。

之前没有回应是因为看到买方把前前后后 ...

做交易自然是求财,但是也提醒过你这么做的潜在经济损失了。之前购入您的意大利笔和您的热情服务业分不开。既然是求财不如同意申请退货,也算善了,对你已经损失的信誉也有一定的补偿,对以后的生意也有一定的帮助。

您是求财,本人是求退货挽回损失,在这点上其实咱还是一致的。交易后您售后操作不当,一念之差差之千里,但是现在还是可以试试亡羊补牢。事实和大家的态度都已经相当清楚明确,没必要为了一口气或者证明自己是正义的或者无辜的而一意孤行欺骗自己,谁没一念之差做过什么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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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5-12-15 10: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九猫 于 2015-12-15 10:13 编辑

看到卖家回复,可以确定以下:
1、买方所述确系事实
2、卖家不实描述(我想库存的状态大家都有共识)与故意遗漏关键照片行为属实
3、卖方态度:你要上当是你的错。你要相信卖家人品更是你的幼稚。总之交易完成爱咋咋的
4、对于一位老ID且是长期卖家,这幅丑陋嘴脸让人不齿。
5、某些人的个人信誉价值还不如一根笔
6、 某猫经典:找对的人比找对的笔更可靠 找对的人比找对的笔更可靠 找对的人比找对的笔更可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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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5-12-15 11:03 | 只看该作者
九猫 发表于 2015-12-15 10:10
看到卖家回复,可以确定以下:
1、买方所述确系事实
2、卖家不实描述(我想库存的状态大家都有共识)与 ...

九貓和九命肥貓有啥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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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5-12-15 11: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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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5-12-15 12:0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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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5-12-15 12: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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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5-12-15 12:52 | 只看该作者
hiliu000 发表于 2015-12-14 20:48
想想既然自己也论坛PM了某位猫兄,那就干脆在这里回应一下吧。

之前没有回应是因为看到买方把前前后后 ...

卖家的做法无可厚非,完全可以拒绝退货,这是卖家的个人权利;描述的关键是有或者没有,而不是严重或轻微或一般,每个人角度不同,对于程度的描述当然也不一样,这些争议没有意义,对于那样的磕碰在我看来就是一般,对卖家是轻微,对买家是严重;买家既然已经声明有磕碰就已履行了告知的义务,无论是明知有磕碰而坚持买还是对卖家的描述视而不见,过错在于买方;而把图片放大20倍,有放大瑕疵之嫌,胡乱揣测有诋毁卖家之嫌。
                                                                                 一家之言,没有立场,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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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5-12-15 12: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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