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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ant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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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100全钢的一次网购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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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09-4-15 15: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yj 于 2009-4-14 20:53 发表
差一个,上次的赠笔活动没赶上,还有没,

还有,但笔不同了。
142#
发表于 2009-4-18 10:5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43#
发表于 2009-4-18 14:55 | 只看该作者
交易区不少的,去看看就清楚了。
144#
发表于 2009-4-18 18:5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45#
发表于 2009-4-20 19:29 | 只看该作者
感受到陈老师那个一只100和一只102 很好啊 我这种对钢笔有点挑剔的人都觉得很好 lz是没事找茬型的吧
146#
发表于 2009-4-21 16:04 | 只看该作者
混熟了就好了
已经退货了还有什么说的
147#
发表于 2009-4-21 16:39 | 只看该作者
看这样的帖子倒是有点意思
148#
发表于 2009-4-22 17:15 | 只看该作者
网上交易互相体谅
149#
发表于 2009-4-22 23:01 | 只看该作者
在陈老师那买过一次笔
虽然并非绝对完美无暇,但也没有什么好几歪的
这价格能买到的东西真要存心还怕鸡蛋里挑不出骨头来?
网楼主自重,不要把个人的无知当成炫耀的本钱
连点起码的宽容都不会还指望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顺便说一下,刚刚才看到77块的全钢100,很适合楼主,这个估计是个专业的卖家:http://item.taobao.com/auction/i ... 182c38cc6e1b2.jhtml
(说明一下,本人只是提供个参考,不做推荐,买不买自己有脑子)

[ 本帖最后由 xiaowei393 于 2009-4-22 23:10 编辑 ]
150#
发表于 2009-4-23 20:1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51#
发表于 2009-4-24 21:2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52#
发表于 2009-4-24 22:02 | 只看该作者
看来笔杆歪还真是个普遍现象
153#
发表于 2009-4-25 00:54 | 只看该作者
太完美无法生存,就是如此,LZ生活在童话世界,鉴定完毕。但是大家也不要再说了,人家容易生气
154#
发表于 2009-4-25 09:30 | 只看该作者
难道这是所谓的论坛怪现象??
155#
发表于 2009-4-25 09:3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将被封,此帖将被删.
156#
发表于 2009-4-25 09: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欲语泪先流 于 2009-4-14 13:36 发表


看到这就不打算往后看了,英雄100专柜价格也没几个钱,以后不要再来论坛买了就好了。

还有看了两个聊天记录,很无语。

可能你们都把这里当成淘宝了吧?



论坛交易跟淘宝交易本质相同.既然说不希望此类买家来论坛买,那秉着相同逻辑,不能要求买家单一方做什么,同时也应该希望论坛卖家先行明示,不跟此类买家交易.正如军火商人卖武器,希望只跟合法机构交易,可一些非合法机构来买武器了,你是卖还是不卖.按照多数朋友们看法,楼主属于非合法机构想买武器,可军火商一样卖出了,那军火商也负有同样责任.当然,卖出去而产生的质量上的纠纷,那是另一回事,那按论坛或人们约定成俗的规则办事,该怎样就怎样.
157#
发表于 2009-4-25 10:39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求论坛设想上不希望和不喜欢的买家不来这里,可人家来了又一样来者不拒地卖出成交,这本身已经不是单单买家的责任.或者朋友们会说买家说来自论坛我才卖给他的呀,可事后大家发现他虽然来自论坛,可他并不是我们希望和喜欢的那类买家,那只能是事后诸葛亮,若这买家不出现问题,那卖家不就是成功交易了一单了吗?所以,这这责任也应该自己客观共同承担了.
        论坛交易主要靠人品,这没错,意思是说买卖双方都靠自觉诚信,可这只能是理想化预期.不出问题自然皆大欢喜,可一出问题,这靠人品的观点也许就会出现尴尬境地.一是双方好人品,互相理解,主动承担该承担的将事情化无,这是最理想的.二是一方不认同,包括买家不认同或者卖家不认同,这必然单纯靠人品是解决不了的问题,谁能保证买家或者是卖家就百分百好人品呢?人品不能笼统,应该是细分到每一单具体交易上的.所以,人品的说法不能单单要求买家要有心理准备,就是卖家是好人品,比较少出问题,出现了也会承担相应责任,买家要包容卖家一些不足.同时也应该要求卖家也要有心理准备,买家也许不能包容,所以要提供尽量好品质的商品.单纯站在某一方的人品说法都不太客观的.
         具体到某一单出现问题了,应该先行在私下方式联系解决,若解决不了,双方在交易纠纷区呈证据,最后众朋友们提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仲裁即可.开了交易区又想不出现纠纷同时冷眼看待纠纷甚至封杀纠纷最后事件不了了之,虽然可减少很多的麻烦,比如工作量,和淘宝的感觉区别等等,可理想化终究面临现实问题.
         比如论坛交易区每一国产笔卖家发帖内容前出现警示语,比如购买需谨慎,责任自负,合作靠人品,不认同者勿买,本论坛交易信息只由卖家自行提供,本论坛不承担任何交易纠纷及调解责任,一切纠纷均由买卖双方自主解决,又或者是论坛关闭除交易区之外的的所有网址外链接,统一安排论坛卖家的淘宝地址从交易区帖子进入,好让买家更系统接触论坛相关提醒和免责条款等等.又或者就目前现状,让买家或卖家自认倒霉也是一种方式,不过若让双方都觉得心服,那样的倒霉也未尝不是一种可取方式. 又比如会员注册时就明示论坛不谈书法与写字,只谈收藏与写字感觉,不同意者不给注册,发现注册后发帖违反者,一律删除ID,总之是要让注册会员知晓论坛主旨,告知了违反了那就是其自己责任了.
         以上话语直白了,一心想论坛更宽广群众基础与人心,长远策略带来多赢,望理解.希望朋友们广献良策.

[ 本帖最后由 英雄爱好者 于 2009-4-25 11:42 编辑 ]
158#
发表于 2009-5-14 10:51 | 只看该作者
无意中翻到这帖,只想说“有神,就有信徒去膜拜…其实神有时也会出点小错的…”
159#
发表于 2009-5-14 12:42 | 只看该作者
楼住是典型的偏执狂,怀疑狂,迫害狂,心理很猥琐很阴暗,想搞臭陈老师,但事与愿违,这一脚踢到了铁板上了
160#
发表于 2009-5-14 22: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英雄爱好者 于 2009-4-25 10:39 发表
只要求论坛设想上不希望和不喜欢的买家不来这里,可人家来了又一样来者不拒地卖出成交,这本身已经不是单单买家的责任.或者朋友们会说买家说来自论坛我才卖给他的呀,可事后大家发现他虽然来自论坛,可他并不是我们希望和 ...


看帖看到肚子饿……坛里就买过永生的笔——蘸水笔。对于此贴指向之矛头:1.笔质2.人品, 公断已出,就不再发表独家感言。
特别想说的是英雄爱好者 的发言,才是此贴的意义。一群真正喜欢钢笔的人应该友好和睦的分享喜好,要是一再出现像菜场大妈和买菜小贩的吵吵嚷嚷岂不让人心酸。嘴仗当收,我相信抡袖子说TMD的笔友也是好人,咱卷裤腿一起维护中国钢笔论坛也挺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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