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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俗得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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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变新笔友了! 让封号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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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6# 宁静222


    呵呵,总算有人明白,利益啊!无耻!这里水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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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3# masterkkkeee


    水深,人心更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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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7: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4# 王大拿

呵呵,我发帖子是为了给大家看看我的一,些笔,那是还没遇到事情,着急就在后面家了一句,其他笔也有是从坛子里笔友手上入的,好了,不做解释
还有笔我也不给大家看了,幸运的笔坛还有有品的人,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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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1-8-15 1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7# 俗得掉渣!


    没办法和你交流了,我说的是你这个帖子,总之,不管大家说水深什么的,如果仅仅是封号这件事,我不认为龙版的做法有失妥当,毕竟规矩先于事情,不按规矩办事受到相应的惩罚我觉得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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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1-8-15 21:05 | 只看该作者
本来我不想说什么,开始我是比较理解楼主激动的心情;但是我现在发现你心态已经坏了,你不问青红皂白、对与不对的乱认队友,已经一再而再的失去了你的评判标准!
你冷静的想一想,首先,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只能有相对的规定,你违反规定受罚是应该的,即使是错的,你完全可以重新注册,以后再私下沟通么,没有必要如此火大,除非你不想解决问题或者就是撒气!
第二,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在公开场合说自己的不幸,社会没有同情的义务,别人同情是心善,不同情也没有不对,你最多心里上谴责下:世态炎凉!
第三,你有这个时间完全可以通过重新注册和钢笔群的方式出笔,那才是你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四,long37只是述说了你的非交易区出笔理由,或许是怀疑或许是不知道或许是陈述,但是我认为对他来说见的出笔理由太多,他其实根本不关心,他关心的只是合乎规定否;这么多人,他发一个,你发一个,卖家方便了,买家呢?这找找,那也要找找,岂不乱套了?你想想对不对呢?入乡随俗么!与人与己,规定都是为方便绝大部分笔友!
第五,既然认真了,那就就事论事,不要扯别的!电视上,法官还会说请不要述说与本案无关的事情!对吧?呵呵
最后,兄能想通的就此作罢吧!以后来,大家都还是笔友,大家还知道你是俗的掉渣;不来,也行,也没啥,来去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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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1-8-15 22:35 | 只看该作者
人在没有钱的时候,在某些地方应该夹着尾巴,这是世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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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1-8-15 22:48 |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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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11-8-15 2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0# 拾玖號人
十九兄说的在理!
唉,有什么深仇大恨么?能拉一把,为什么非要去踢一脚呢?之前lz也算平静一点了,是觉得火烧的不够,非要浇浇油?从不否认,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看法,但是既然在这坛子里,对说出来的话导致的后果,作为成年人,应该稍微考虑考虑,负点责任吧?逞自己口舌之快,掀起浑水浊浪,就觉得满意了?
lz,我还是那句话,平心静气,莫失了原则底线,貌似与你站在一起,说同样的话的人,他的目的不见得就跟你一样,想必我之前有些话,你也是听进去了一些,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也大概有个感观,那个说这里水深的人,看看他是如何评价我的,你跟他一样?若是,对我也无妨,至多我不再装b、在这里多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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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11-8-16 15:3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发现这里好多人“说话”的风格真逗,感觉不说出几个之乎者也,就显得没文化,只怕个个都以为自己是鲁迅再世,嘿嘿,不要对号入座,勿喷。还有,从一楼看到最后,也发现了所有的口水帖(我这是引用,也不知道恰当不,我的意思就是以口水战为主题的帖子)都存在这么一些人,一者是帮楼主添油加醋的(应该有过相同遭遇,感同身受),二者是替被讨伐者对楼主进行反讨伐的(应该是自己也被触动了某些利益,而或是溜须拍那啥的),再者就是打酱油的良民,他们往往客观地看待问题,不偏不倚,语语中的。上述这三类人,欢迎对号入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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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11-8-16 15:40 | 只看该作者
对了,还有一类人,他们往往以裁决者的身份自居!估计是股东或者议会代表之类的~~呵呵!对于这种口水帖,很多人是压根不愿意参与的,就算参与进来,也就充当楼上说的第三类人,打打酱油,说说实话!如CK兄,泡总,小天王,游子意等等,实实在在的炫笔,实实在在的做买卖,实实在在的打酱油,实实在在的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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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11-8-16 19:04 | 只看该作者
对了,还有一类人,他们往往以裁决者的身份自居!估计是股东或者议会代表之类的~~呵呵!对于这种口水帖,很 ...
zh628126com 发表于 2011-8-16 15:40

已經趴著躲著呢,但感覺好像我也快中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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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11-8-17 01:30 | 只看该作者
已經趴著躲著呢,但感覺好像我也快中槍了
小天王 发表于 2011-8-16 19:04



    世界很小,地球村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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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11-8-17 03:3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挺简单一道理,到哪就遵守哪的规矩吧。
这世界上没有多少人真正是冷血,
别把别人想那么坏,这样往往使自己更生气。
另外,既然楼主这么爱护自己的长辈家人,那换位想想,
别人会接受你问候别人全家之类的言语吗?

但从感情角度看,如果楼主所说属实,
我看还是少说两句风凉话,更不至于到激动的程度吧,
如果哪天你们也遇到如此窘迫的境地,
不会希望一些旁观者也这样对你吧,
很多不可收拾的纠纷往往都是一些局外人添油加醋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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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11-8-17 04:57 | 只看该作者
因為是老號, 因為需要用錢, 就可以違規也不能被處分嗎? 如果是這樣子, 就是自認資格老的理應享有特權囉?  一個想為自己爭取特權的人還有什麼資格指東罵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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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11-8-17 08:31 | 只看该作者
泡 不能和CK、小天王、游子意相提并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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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11-8-17 2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6# 小天王


    其实我进来不久,看过你的帖子,也看过你在别人帖子的发言!真乃偶像啊!我真从来没见过对于笔投入的资本能达到这个地步,却如此低调谦逊的(没那啥拍马屁啊)!你那仿佛就是一个钢笔的展示厅,尤其是万宝龙!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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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11-8-18 08:35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个帖子真TM的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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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11-8-18 09:19 | 只看该作者
楼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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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11-8-18 2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0# 9367


    没和泡总交易过,不过他在以前我的帖子里面的发言让我觉得他挺客观的~~CK兄是神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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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11-8-19 13: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6# 小天王


    不准买武器反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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