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PENBBS.COM第26季墨水隆重上市,详情请点击。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dichotom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百利金 100N 灰绿色大理石纹 全字F尖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18-8-19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8-8-20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康 发表于 2018-8-20 21:59
可笑 这种简单维护都不知道 买家是哪里来的勇气逛二手区来着?

支持一波,买老笔就要做好准备,新手买新笔。另外这个斑点到底是墨水点还是氧化发黑还是有什么其它情况。如果是墨水渍的话太正常不过了,我认为绝对不能算瑕疵。

另外对于氧化来讲,包括整体性的笔尖氧化(比如龙),包括纯银件的氧化,我认为都不属于需要特殊说明的瑕疵部分。如果是烧灼腐蚀或者其他类型的氧化,则有必要说明。

另外对于到手验货拒签这件事,我认为在任何有不满意的情况下都可以拒签,这个是买家的一次权力。所以我一开始就问是否签收。但是这件事上,按照双方给的信息来看应该属于代签,这个就不好说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8-8-21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Cileon 发表于 2018-8-21 12:38
马夹穿的很整齐,可惜尾巴露出来了!人家说卖家您这么激动?

说话要讲求证据,你说费尔康兄是LZ小号,有证据吗?如果有,你可以举证,要是仅仅凭借只言片语脑补出来的就算了。

至于退不退货,这个我前几个帖子里说过了,到手拒签是你的权利,至于代签算不算签收,这个是你和卖家和物流三方扯皮的事。最终淘宝方很有可能判你胜,但不代表你在坛子里能占舆论上风。作为第三方平台和稀泥偏袒买家也是极为正常的事,尤其是卖家无法举证你已经验收的情况下。如果你混坛时间不是那么短的话,就应该知道有的人是拒绝咸鱼交易的,也有的人虽然支持马家交易但是也是有自己规则的。另外你说的那个顺丰开具的证明,该开还是要开,涉及到交易纠纷可就不是以什么某人的业绩为由就能糊弄过去的。一方面也是作为淘宝咸鱼判决的证据,另一方面也是给坛子里的同志一个交代。

另外,新手买新笔,老笔对于你来说可能会有各式各样的问题,很显然你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就说这位费尔康兄,以他的学识见闻和收藏来讲,教育你绝对不成问题。如果执意要买,那出了问题就只能当交学费了。你看我买过这么多笔,也不是回回交易都特别成功,心平气和的去商量,很多问题也都解决了。所以说,见过不做功课的,也见过理直气壮的,但是像你这么不做功课还理直气壮的,少见!

再有,别逮着谁骂谁,你干脆说向着你说话的都是仗义执言的大侠,向着卖家质疑你的都是卖家小号好了。恶意揣度一句,你这逮着谁骂谁的功力不会是贴吧那地方带出来的吧。一会说人跪舔,一会说人给别人擦屁股,你的素质,我算是见识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8-8-2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发的内容在审核,直接粘过来了

说话要讲求证据,你说费尔康兄是LZ小号,有证据吗?如果有,你可以举证,要是仅仅凭借只言片语脑补出来的就算了。另外劝你别那么自以为是,回头查出来这位费尔康不是卖家小号,你就打脸了你知道吗!成年人一般不拿自己的臆测说是,就是知道打脸的滋味不好受!

至于退不退货,这个我前几个帖子里说过了,到手拒签是你的权利,至于代签算不算签收,这个是你和卖家和物流三方扯皮的事。最终淘宝方很有可能判你胜,但不代表你在坛子里能占舆论上风。作为第三方平台和稀泥偏袒买家也是极为正常的事,尤其是卖家无法举证你已经验收的情况下。如果你混坛时间不是那么短的话,就应该知道有的人是拒绝咸鱼交易的,也有的人虽然支持马家交易但是也是有自己规则的。另外你说的那个顺丰开具的证明,该开还是要开,涉及到交易纠纷可就不是以什么某人的业绩为由就能糊弄过去的。一方面也是作为淘宝咸鱼判决的证据,另一方面也是给坛子里的同志一个交代。

另外,新手买新笔,老笔对于你来说可能会有各式各样的问题,很显然你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就说这位费尔康兄,以他的学识见闻和收藏来讲,教育你绝对不成问题。如果执意要买,那出了问题就只能当交学费了。你看我买过这么多笔,也不是回回交易都特别成功,心平气和的去商量,很多问题也都解决了。所以说,见过不做功课的,也见过理直气壮的,但是像你这么不做功课还理直气壮的,少见!

再有,别逮着谁骂谁,你干脆说向着你说话的都是仗义执言的大侠,向着卖家质疑你的都是卖家小号好了。恶意揣度一句,你这逮着谁骂谁的功力不会是贴吧那地方带出来的吧。一会说人跪舔,一会说人给别人擦屁股,你的素质,我算是见识到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 桂ICP备12002903号  

GMT+8, 2024-5-14 05:21 , Processed in 0.12100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