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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ng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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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长期藏品交换区卖家资格取得说明和申请专帖(12.9.29更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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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9-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木木申请长期藏品交换区卖家资格


1.必须在论坛注册满1年以上
2009年7月注册

2.必须经过马甲检查未发现马甲,如要马甲将公示并封掉相应马甲后才能继续申请。并保证以后不会在注册马甲。如发现拥有长期交换资格的笔友在获得资格后使用马甲,将封掉所有账户。
无马甲

3.未在论坛发现出售过假冒伪劣商品,未在论坛发生过欺诈笔友情况。一旦发现将取消资格直至封ID。


4.必须有在论坛销售过一定数量商品的经历。
似乎有200多个啦O(∩_∩)O哈哈~

5.必须是有比较多的物品需要销售。
恩恩,不定期有新款新布料的!

6.未与其它笔友发生争吵。


7.笔友自获得此区域发帖资格后,将不得在个人交换区发帖,如发现还在个人交换区发帖的将删除。
好!

8.必须遵守论坛的其它相关规定。
好!


以上信息无半点虚假,请老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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