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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了一个在笔坛挺受尊敬的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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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3 1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知道发在这里合适吗?如不符规则,任由版主处理。

发一下,只想听听这里朋友的看法,我和此卖家分别有哪些问题。
因为此卖家是在笔坛找到,当时心情郁闷,差点有以后不来玩的想法。
要说明的是,听说此卖家人品不错,但性格却实怪癖,
没有贬低他的意思,只是希望他能接受一点教训。
避免此类伤害消费者行为的发生。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尽量简单,避免带有我方情绪的表达):

在淘宝上看中卖家的笔进行咨询,然后希望卖家送支低价笔,卖家拒绝,我只能就范,拍下付款。
顺便质疑了一下卖家在前一天的成交记录比我买到的价格便宜。
卖家认为,根据我的言论行为,我可能是个很计较的顾客,不适合交易,然后拒绝发货。

他的主要观点是:
交易必须是愉快的,和我交易可能会不愉快。
商家不能强卖,所以顾客不能强买

我的观点是:
淘宝交易是受法律约束的市场行为,
拍下公开售卖的商品并付款,表示合同成立,我也履行了义务,
而卖家即使觉得交易可能不愉快,也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以下,是我在淘宝投诉中的言论:
用自己的性格和对事物的看法来回避规则是可笑的!

我明确告诉你,根据我国法律,卖家公开展示的卖品,如无特殊规定(国家制定的),在买家付款或签订沟买意向合同后,卖家就必须履行交易!而我在淘宝拍下此公开挂出的商品并付款,就是合同成立!

随心所欲是你的性格,但不符合规则和法律。
拍卖场上挂出的商品,只要竞买人开价符合规定,就必须成交!否则就是卖家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淘宝网平台的道理是相同的!

对我来说,得不得到这件商品的确无所谓。
但对这样随自己性情对待商业合同和顾客的商家,必须让他得到应有的处罚。
我只想让你知道这样不可以!以后不能这么做!
你所进行的是受法律约束的商业行为,你没有权力打破。我也许是个不受你欢迎的顾客,但我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你也必须履行!
你的抱歉充满着傲慢!我不能接受!
(旺旺上抱歉原文大意:我知道我的性格不好,我努力改,但一年半载改不了,请谅解)

如果商家只对自己认为合适的对象履行合同,而对自己不喜欢的对象,不履行合同。这样淘宝网平台是什么?卖家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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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3 19:55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老宋又被新人投诉了。(我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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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3 20:00 | 只看该作者
前排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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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3 20: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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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3 20: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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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3 20:05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发在这里合适吗?如不符规则,任由版主处理。

发一下,只想听听这里朋友的看法,我和此卖家分别有 ...
yywei 发表于 2010-2-3 19:50



    这充分说明了一点,卖笔时应该写上:请对笔和卖家了解充分后再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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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3 20:08 | 只看该作者
生意就该当作生意做,鄙视那些自以为是的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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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3 20: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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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0-2-3 20:13 | 只看该作者
特别说明一下,不针对此卖家!
仅讨论行为本身!
而且仅限淘宝交易行为。

论坛上和我交易过的卖家和个人太多了,以致我现在还不知道此卖家在论坛的ID

90%都是皆大欢喜的!除了另有某卖家行为比较JS,当然,他对我进行了补偿,不会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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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3 20: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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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0-2-3 20:17 | 只看该作者
这充分说明了一点,卖笔时应该写上:请对笔和卖家了解充分后再下单。
tyhtyh 发表于 2010-2-3 20:05



    这样会好很多,但是,这点仅就交易本身也未必有效。
这点其他卖家就做得比较好,淘宝是淘宝的价,笔友是笔友的价,说明后改价。
如果真的不合,反正就当淘宝上的正常生意,不给优惠也合理合法。

我始终认为,私人交易甚至论坛交易,可以随性来,对交易对象作限定。
但在淘宝上,有些行为确实不符合规则,并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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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0-2-3 20:20 | 只看该作者
“卖家有选择买主的权利” 我觉得这一条在坛子里是比较实用的 所以 楼主消消火吧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0:09


我说了,仅对淘宝这个公众平台。

私人交易和论坛内交易,此条可以作为理由,但最好有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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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3 20: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kblue 于 2010-2-3 20:23 编辑

我今天也遇到一个买家 问我一款笔  用taobao价格和我论坛特价出的价格比较------我说论坛我赚了20块, 1600的笔总不能都让我赚20吧
有些东西 利润本来就低的很难让人相信, 根本没什么可让利、降价的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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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0-2-3 20: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楼主冷静 太斤斤计较在这里混不开的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0:04



    如果有论坛卖家因我此帖,将我列入黑名单也无妨。
不见得只允许他们耍性格,我们这些衣食父母就要谨小慎微,夹尾巴做人?

秤都在自己心里,自己也为自己活,本人是不是好买家,当然会有公论……
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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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3 20:26 | 只看该作者
卖家有定价权,买家有选择权。LZ可以不买吗。送笔?卖家有说买一送一了吗?卖家在不事先声明的情况下送笔给买家是卖家的个人权利,而卖家在没有事先声明送笔的情况下,拒绝买家的索求也是合情合理的。价格?朋友之间的交际家跟正常贸易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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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0-2-3 20:29 | 只看该作者
我今天也遇到一个买家 问我一款笔  用taobao价格和我论坛特价出的价格比较------我说论坛我赚了20块, 1600 ...
ckblue 发表于 2010-2-3 20:22



    如果此人接受你的出价,你也没什么可不爽的呀?生意成功了,笔好,他自然会认住你,你做特价的目的不就在此吗?

我比较郁闷的是我接受了他的最终价格呀。

货比三家难道是错?多捉摸一下顾客的想法,他们大多不在意你赚多少,只在意商品和价格是否满意。

你觉得自己没做错就可以了。做网络生意,追求结果,别太在意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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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0-2-3 20:31 | 只看该作者
卖家有定价权,买家有选择权。LZ可以不买吗。送笔?卖家有说买一送一了吗?卖家在不事先声明的情况下送笔给 ...
何威利 发表于 2010-2-3 20:26



    兄看文不仔细!

我接受了他的价格和不赠送赠品,拍下付款,在旺旺上也说得很清楚,“不送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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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3 20:33 | 只看该作者
法律呀,记住买卖是人之间的事。不发货是卖家不对。但是卖家可以退钱的前提下,取消交易也是可以的,因为买卖成立是货到了消费者手里的时候(反正卓越是这么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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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3 20: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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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10-2-3 20:38 | 只看该作者
法律呀,记住买卖是人之间的事。不发货是卖家不对。但是卖家可以退钱的前提下,取消交易也是可以的,因为买 ...
何威利 发表于 2010-2-3 20:33



    如果商家无货,或者是其他困难,我当然会接受啊。

但他是因为我这个人,而不发货。

如果在法律健全之地,如果一个商家只卖货给白人,黄种人和黑人不卖,那会被罚的倾家荡产的。

我比较生气地是这个。

另外:如果讲法律,问题关键不是买卖成交否,而是合同的订立成功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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